全区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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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工作总结5篇

全区工作总结篇1

今年上半年,xx街道在区委、区政府、区食安办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上半年,街道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上级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街道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由杨映玫副书记任街道食安委主任,执法队、xx市监所、xx派出所领导兼任副主任,街道各部门、社区、股份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落实。辖属9个社区工作站、3个股份公司也相应设置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上半年,街道按照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一系列的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排查整治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督机制,为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全面完成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改造工作任务

4月份以来,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文件精神,在辖区内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改造工作。

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本街道已全面完成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改造工作任务。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统筹组织整个工作的开展。

二是结合辖区的实际,落实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

三是召开专项工作动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会,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及时总结分析前期专项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教训,对下一阶段专项工作作出相应举措。

四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各家禽零售市场设置及经营档位指导升级改造工作的开展。

街道重点加强在社区肉菜市场、购物超市、住宅小区的宣传科普力度,深入宣传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目的意义,做好对经营户、消费者的宣传解释工作,营造更好的食品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

街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6次深入到辖区各社区家禽光禽经营市场、“城中村”市场、自发市场、小超市等督导检查,对于工作中部分家禽经营者提出的实际问题,一一作出说明解释,打消了市场方及经营者的疑虑。

街道联合多部门加强对社区家禽光禽经营市场、城中村市场、自发市场、小超市等的专项工作管理。组织街道行政执法队、xx市场监督所联合执法,加大市场超市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禽的行为。截止目前,街道未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现象,为专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序的保障。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

上半年,街道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打击各种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主要有

1、春节前夕,街道组织开展对喜荟城购物广场食品安全检查活动。xx市监所介绍了xx辖区餐饮单位评级的基本情况,同时就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遇到的问题做出了汇报。喜荟城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力配合创建工作。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2、春运期间,街道组织辖属安监、市监、公安、消防、东乐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对xx汽车客运站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对xx客运站提出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一些问题,已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3、3月,街道组织市监、安监、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布心中学校园周边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检查组对布心中学校园周边所有餐厅、小吃店及售卖袋装零食门店、报刊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一些可能的食品安全隐患,街道要求职能监管部门加强跟踪,确保安全。另要求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加强学生的教育培训,引导学生不到无证照食品经营单位及流动摊贩处购买食品(据统计:这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检查门店15家)。

4、4月,街道组织街道安监科、xx市监所联合行动,对位于梧桐山社区横排岭村水厂后面一无证照豆腐加工“黑作坊”进行取缔查处。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该“黑作坊”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加工工具依法扣押,并对加工场所进行了取缔查封(据统计:这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

5、上半年,联合xx市监所开展食品安全清查摸底,建立健全信息化台帐。对本辖区各类重点食品销售网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散装食品批发经营者,进行检查。共出动人数130次,检查商户200多家,立案查处无照食品经营13宗。

四、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上半年,街道认真组织各社区工作站、股份公司传达贯彻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围绕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在本辖区的各公共场所加强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6月17日,街道食安委借以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辖属安监、市监、布心股份公司、布心社区工作站等单位在布心社区文化广场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咨询活动。

宣传活动中,街道运用悬挂张贴各类宣传专栏、标语、宣传挂画、图片展览、播放vcd形式,展示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内容,发放解读《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进一步宣传生产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知识,热情地接受了广大市民的有关咨询。据统计:这次宣传咨询活动共出动宣传人数30人,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条幅1条,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3000份,发放印有食品安全知识纸巾盒xxx盒和环保购物袋xxx多个。

上半年,根据区食安办要求,街道围绕“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包括:组织开展科普大讲座、食品安全研究讨论、食品电视节目、市民体验活动、知识竟答、印发宣传材料、出刊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进超市、进餐馆等宣传活动)据统计:上半年,街道组织了3次现场宣传咨询,出动13车次宣传流动车,出黑板报9期。

五、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意识淡薄,仍有销售过期、变质、失效的商品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发生。

二是有的经营户对购进的食品仍不按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和企业(经销商)的资信档案。

三是部分经营者被动或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合法的购物凭证、商品发票或信誉卡,对明显有问题的商品不能做到无条件的退货。

四是部分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够注重,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肤浅,这就给假冒伪劣食品留下了市场,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食品安全监管难度较大。

六、下半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2、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辖区无照无证餐饮店和食品加工窝点的取缔工作以及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重点抓好“城中村”、“插花地”等区域食品安全管理)。

3、加大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市民食品安全意识。

4、巩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改造工作成果。

落实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大市场超市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禽的行为。

5、加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全区工作总结篇2

一、加强医院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知行合一,抓好“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学习的开展,院党委把“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学习活动的开展作为提升党员素质、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医院改革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来对待,突出知行合一,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认真研究部署工作。传达学习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学习实施方案,10月15日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学习部署会,会后,各支部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再次动员和具体工作安排。10~11月,院党委先后4次开会集中研究部署“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学习的相关工作。二是党员干部带头进行学习教育。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坚持自学,做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上党课,不仅参加院党委的专题学习讨论,而且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集中专题学习讨论,党委书记带头在全院党员大会上和支部会上联系实际讲了党课,还外聘专家给全院党员上了一次廉政党课。院党委根据总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制定下发了“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学习工作推进表,明确了具体任务、方法、要求,并定期开展工作督查考核,精心指导支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学习。各支部按要求完成了四个专题的学习讨论,党支部书记都讲了党课。每个党员都做了学习笔记,做到边学边做,立足岗位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

二、加强对组织的建设和完善

三、围绕中心任务力求工作实效

1、转变思想观念,提升发展动力

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对各项中心工作的认识明显提高,思想观念进一步解放,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为医院中心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强劲动力。

2、扎实开展争创活动,加强作风建设

制定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案”,结合医院中心工作实际,努力通过争创活动实现: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作风,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全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升行业作风。认真抓好落实,与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活动实效。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整治不正之风

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存在的问题

(三)对支部工作的要求还不够严。院党委对各党支部的工作安排多、督查少,对支部“三会一课”、 党员管理等工作考核不细致、不具体,以致有些党务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全区工作总结篇3

同志们:

一、全区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的主要成效

全区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经过了充分酝酿和精心准备。整个集中整治活动按照学习动员、统一思想,征求意见、查摆问题,集中整改、建章立制,公开承诺、阶段小结个阶段积极有序推进,最后通过民主评议,让人民群众对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建设情况作出评判。

总的来看,在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活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1、思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虽然时间很短,但却产生了很大震动。应该说,这项活动最直接也是最大的收获,就是让广大干部受到了一次普遍而深刻的教育,思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通过集中整治,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进一步解放,认识进一步统一,观念进一步更新;通过集中整治,全区机关干部的发展意识、大局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共谋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通过集中整治,广大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理念、求真务实的作风、清正廉明的纪律进一步增强;通过集中整治,全区上下“人人关心环境,事事关系环境”、“一切围绕发展干,一切围绕中心转”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

2、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一是机关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普遍实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和文明办公、文明用语等有关规定,“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现象有了很大改进。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了“千名干部万户行”活动,促使广大干部不断改进作风,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广大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办了一大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二是一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开通书记专线、区长热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和区作风整治办公室举报电话,受理各种投诉和来信来访932件次,办结927件,办结率99%o三是一些影响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力查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一批涉及群众利益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地进行了处理。目前,全区已处理56人,其中组织处理45人;纪律处分11人;刑事处理4人。四是一些反映强烈的不良风气得到了有效扼制。“学风不浓”、“玩风太盛”、“奢风太重”的现象已得到很大的改变,机关干部抓学习的紧了,钻研工作的多了,节俭办事正在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为。五是行政效率得到明显提高。今年来,全区上下以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四个中心”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目前,进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20个,审批项目211个,受理行政审批事项51118件,已办结50095件,办结率98%。今年,我区探索实行重大项目联合审批,使得审批环节和办事时限平均减少和缩短三分之一以上,政府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3、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作风整治以来,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环境,一手抓项目、一手抓作风,以作风整治促进发展环境改善,以发展环境改善促进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认真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整改,不仅使集中整治有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而且也让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有了一个有力的抓手。全年共引进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46个,投资总规模49亿元,其中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3个(过10亿元的2个),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1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5个。四大项目区建设全面启动,大同水泥、嘉源食品、永固制罐等一批重点工业项目落户园区,雅倩二期、粤海纺纱等一批项目如期投产,掀起了全区新一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热潮。

4、全区对外形象明显提升,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在全区上下特别是在外来投资者中产生了良好反响,进一步增强了外来投资者在夷陵区投资兴业的信心和决心。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亲商、重商、安商、扶商”意识大大增强。全区金融信用等级不断提高,整体对外形象得到了明显提升。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20xx年,全区经济实力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农民收入增加、社会就业增长,呈现近些年来少有的大好形势。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可实现78亿元,比上年增长12.5%,财政收入突破5亿元,达到5.05亿元,在全市县市区中规模总量列第一;农民人平增收400元,创历史新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5、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初步形成。集中整治期间,区委、区政府在不断规范完善“四个中心”建设的同时,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建立抓落实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加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处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发展环境民主评议暂行办法》等制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初步搭建了一个结构比较严密、权责比较明晰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全区各级各部门也都结合实际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模范执行规章制度,把各项制度、措施真正抓落实,形成了较好的工作机制。

这些成果,对全区干部作风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对我区加快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全区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的主要特点

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强势宣传发动,迅速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召开千人大会深入发动o 3月12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1000多名机关干部参加的全区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暨项目工作动员大会。会议阐释了为什么今年要下大决心、坚持高标准、采取硬措施,并以强有力的领导、机构作保证在全区开展这项活动,强调了在新形势下抓干部作风,抓发展环境的现实意义,指出了集中整治要着重治理和解决的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倡导要全面树立六种作风,提出要通过集中整治,在全区上下形成“一切围绕发展干,一切围绕中心转”、“人人关心环境,事事关系环境”的社会氛围,达到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质量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的目的。对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措施、组织领导提出了十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现在回过头来看,这次大会对统一全区上下的思想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二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全过程,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达到了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提高的目的,促进了广大干部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为集中整治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发挥舆论的宣传、监督和导向作用,及时宣传集中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正、反典型,充分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2、坚持依靠群众,认真查摆突出问题。一是区作风整治办公室通过发放近千份《征求意见表》、从三峡夷陵网摘录《访客留言》、召开外来投资企业、本地民营业主和老干部座谈会等,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710条。经过汇总整理后,原汁原味地向各单位进行了反馈。二是开通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举报箱,广开言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各部门各单位召开座谈会200多场次,组织调查走访3000多人次,征求意见和建议1536条。四是各级领导带头,带领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单位按照“只谈问题,不谈成绩;既摆现象,更挖根源”的总体要求,坚持不遮掩、不怕丑、不怕痛,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通过领导带头自查、干部自我检查、单位内部互查,对照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出在本部门、本单位和每个人身上的具体表现,明确了整改的重点。

3、注重实际效果,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坚持把整改作为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抓落实,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及自身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了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由于各单位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保证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群众所提意见绝大多数得到了落实,一些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一些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得到了及时处理。

4、坚持取信于民,广泛开展公开承诺。区直84个单位分别采取发文件、发公开信、通报情况、设置公开栏、张贴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 20家与发展环环境关系较为密切、人民群众予以较多关注的重点单位,就工作范围、工作职责、服务措施等内容,并对单位、个人查摆出的问题和自身工作实际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接受监督检查,使人民群众看到了集中整治的成果,增强了加快发展的`信心。同时,各单位认真制定有效措施,以实际行动实践承诺,努力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广大投资者的信赖和支持。

5、力求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集中整治期间,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完善工作机制和机关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贯穿于作风建设始终,从实际出发,从管用出发,从长效出发,以基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使长效机制的逐步建立。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共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260多条,其中新建420多条,修改完善840多条,有力地推动了机关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6、坚持公平公正,精心组织民主评议。检验集中整治活动的效果如何,必须把评判权交给投资者、基层和人民群众。因此,区委、区政府决定在集中整治结束时和今后每年年底,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单位发展环境建设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并制定了《发展环境民主评议暂行办法》。今年集中整治活动的民主评议工作,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组织专班考评的基础上,组织社会各界对区直84个单位的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测评。测评的结果表明,人民群众对这次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果给予飞’充分肯定,在84个单位中,得到的“优秀”和“满意”票数绝大多数都超过了80%,最少的也超过了65%,这一结果在作风整治以前是很难达到的。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时有3000多条意见和建议,但在民主评议时,却有如此高的满意率,说明我们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绝不是走过场、搞形式,而是动真格的,也是能见实效的。面对这样的结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感受到来自于群众的压力和希望。

干部作风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是一项永不竣工的系统工程,是保证夷陵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必备条件。要清醒地看到,这次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是初步的,是阶段性的,与加快发展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望相比,都还有很大的差距。从目前我区的发展环境现状和近期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动员大会上所讲的六个方面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还一定程度的存在,有些部门和单位的整改措施、公开承诺和制定的各项制度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各种影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予以解决。从群众投诉的情况来看,“三难”现象、“三乱”问题及反映有关部门或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投诉仍然时有发生。从集中整治白勺整体工作来看,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总之,集中整治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发展环境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讲才刚刚开始,任务还十分艰巨。因此,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建设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采取过硬措施,一以贯之,常抓不懈。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作风建设的工作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建设应突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巩固成果,进一步强化认识。

全区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成果来之不易。对此,我们必须倍加珍惜。今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构建了一个新的较高发展平台,这既是区委正确领导、全区人民努力的结果,也与全区干部作风的不断转变、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密不可分。20xx年,是在新的平台上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区委提出了“四坚持、四提升”总体思路,号召各级各部门和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振奋精神、自我加压,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提速。实现这一目标,良好的干部作风是基础、是关键、是保证。为此,大家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思想认识。广大干部群众在充分肯定集中整治成果的同时,也普遍表现出对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干部作风“回潮”、各种影响发展环境现象出现反弹的担心。我们绝不能对干部作风集中整治的阶段性成果估计过高,必须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复发的老毛病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这次会议是一次回顾总结会,更是新一轮干部作风建设的动员部署会,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地做到“五个必须”,即,思想认识必须进一步提高;领导力量必须进一步加强;出台的政策必须认真执行;公开承诺的事项必须坚决兑现;没有解决的问题必须切实解决,更加到位地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措施,努力把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第二,持之以恒,进一步强化教育。

学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贯穿于干部作风建设始终。各部门各单位要拿出学习教育具体规划,与即将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全区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动员会上提出的大力倡导六种理念结合起来,与区委二届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努力提高六种能力和水平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要持之以恒地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爱岗敬业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能力。要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影响形象、法制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的,要严肃查处。要把中层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制定严密的教育培训计划,稳步实施,注重实效。要加强对学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引导、检查督导,通过学习教育,在全区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服务和参与发展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三,严明纪律,进一步强化查处。

第四,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落实。

抓好落实,是转变干部作风的迫切需要和关键所在。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抓落实始终摆在重要位置。要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为内容的五个制度为着力点,着眼于突出问题的解决。从集中整治期间发现和掌握的情况来看,极个别的部门和干部,不研究新的形势,不学习新的知识,把一些条条款款、甚至已经废除的“规矩”作为借口,导致在同样政策、同样背景、同样条件下别人很容易办成的事,在他这里却很难办,甚至办不成的现象仍然存在;极少数单位出现了“门易进,有凳坐,有茶喝,满脸笑,就是事难办”的怪现象;极少数单位仍然有私设小金库,挪用、占用项目资金的行为,甚至存在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用公款游山玩水、用公车走亲访友、接送家属子女等现象;个别单位不讲诚信,把承诺喊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是不落实在行动上;个别单位领导在服务发展上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会上表态快、会后落实难;部分单位机关内部管理不严,招待费管理混乱,机关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上班时间打牌赌博;极个别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方式野蛮、态度粗暴,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违规错误执法、办人情案、办交易案,甚至收受他人贿赂;个别党员干部干扰、阻碍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造成极坏的负面影响。对此,群众意见很大,社会反映也很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进一步说明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必须采取更力口强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第五,构建合力,进一步强化领导。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干部作风建设,要从集中整治活动逐步向经常化、规范化的干部作风建设转变。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纪检、宣传、组织及经济发。畏环境投诉中心等部门要保持密切联系,形成工作合力,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后期干部作风建设。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担当起本级本部门干部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重任,要始终坚持把干部作风、环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不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内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和“改进作风、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环境、一手抓项目、一手抓作风,将作风整治的工作热情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到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同志们,以一流的干部作风、一流的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提速,是夷陵区在新的平台上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全区人民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区委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抢抓机遇,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过硬的作风,努力开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我们深信,有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支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全区的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建设一定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就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再强调几点。

刚才,作佩同志宣读了区委、区政府《关于宜昌市夷陵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对实施区政府机构改革的目的、任务、指导思想、工作步骤、组织领导已经提出了十分明确的意见,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就如何抓落实我讲几点具体要求:

第一、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这次改革,虽然机构变动不多,不同于以往那种在行政机关中全面铺开的改革。但这次改革职能调整比较大,涉及的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门,理顺部门间的事权关系调整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仍然很重。改革调整的部门和与改革相关的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区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抓好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这里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上来,积极支持区政府机构改革,改革调整的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抓落实的责任,确保区政府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第二、要加强配合,扎实工作。

对于改革调整的部门职能调整和划转,区委、区政府印发的《意见》已作出明确规定,有改革任务的部门,要认真依照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门“三定”方案拟定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抓好机构三定方案的审核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人员调整工作,切实保证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到位。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虽然涉及少数部门调整,但在改革中,将要根据现有机构运行情况,对有的部门机构编制进行适当调整。凡涉及的部门必须服从编委决定,绝不允许人员编制划不出的现象存在。

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机构改革涉及到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安排,难免引起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波动。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大家对机构改革的思想认识,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在机构改革的实施过程中,要教育干部职工识大体、顾大局,以党的事业为重,正确对待个人工作岗位的变动,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第三,要强化领导,严明纪律。

要加强组织领导。机构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扎实的工作,确保改革圆满成功。特别是有改革任务的部门,明确的牵头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机构改革负总责、亲自抓。要在认真抓好机构改革的同时,统筹安排好其他方面的工作,做到机构改革和其他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要严明纪律。为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必须做到令行禁止。区直各部门要带头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文件精神,积极支持区政府改革工作,任何部门、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政府机构改革进行干预。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组织人事和编制纪律,凡涉及人员调动、干部任免重大问题,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出现编制调不动,人员派不进、调不出现象;严禁借人员定岗之机搞任人唯亲、打击报复。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在机构改革中违规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物。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

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改革指导和督办,区直部门的机构改革力争在明年元月底以前完成。

同志们,这次区政府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克难奋进,扎实工作,确保这次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和组织保证。

全区工作总结篇4

食品安全紧紧贴近我们的生活,必须严格执行,按照《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结合我社区实际,突出重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社区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周宣传活动,专门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全社区宣传活动,明确了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此次宣传活动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围绕今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我社区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宣传咨询,安全教育等活动,以张贴标语、现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1、6月18日,我社区组织食品安全员到本社区人口密集处天官苑设立食品安全宣传站,给来往群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并可以居民群众现场咨询。同时社区召开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宣传工作会议,我们给大家讲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人们也很关心这个问题。

2、把近年来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明确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进行了实例通报。以生活的事例表明: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到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还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还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国家的经济发展。

3、本社区还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食品安全员对本社区食品店家进行安全巡查,对有问题的店家,马上指出,督促改善。让大家都加入到食品安全监督里来。

四、加强监管、做好宣传

为规范食品经营户经营行为,使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我社区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日常监管的同时,上门服务,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共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宣传,增强了公共食品安全消费信心,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气氛。

全区工作总结篇5

一、2017年一年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以“七五”普法为抓手,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工作

按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法律六进”为主线,以“双八一”为依托,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

1.摸清宣传阵地底数,完善双八一工程。

社区“八个一” (即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一条街、一个法治宣传讲堂、一个法治宣图书角、一个法治宣传广场、一个法治宣传演出队、一个法治宣传楼道)和农村“八个一” (即一村一个法治讲堂、一村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村一个法治图书柜、一村一个法治广播站、一村一个调解室、一村一个法律明白人、一村一个法治中心户、一村一套制度机制保障)是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宣传的主要阵地,各单位建设情况不尽相同,一年进行全面的统计摸底,形成“八个一”工程统计明细表和图片档案,对不完善的单位有计划的组织建设。同时更新普法志愿者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一年制作普法宣传板34块,楼道宣传图片80张。一年组织各社区干部、居民上普法课28次,专题辅导4次,普法考试2次。

2.法律宣传进乡村,农闲学法正当时。

2017年1月17、18日,宏伟区司法局联合宏伟区文体局走进了曙光镇东三里村和兰家镇四合村。赠阅《公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农村法律常识读本》、《2017年年历》等资料300余份,布置法律知识展板六块,解答疑问30余人次。文艺宣传队表演了京剧《光辉照儿永前进》、《祖国好山河寸土不让》、评剧《满园春色》、《自幼生来我的心眼好》、独唱《贝加尔湖畔》、萨克斯独奏等节目,获得掌声阵阵,欢乐的气氛一扫冬日的寒冷,充盈着每一个角落,为农闲的老百姓送去了一场不出家门的直播盛宴,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3.加强青少年普法,把握人生起步的方向。

一是完成了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示范区、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零犯罪”学校等国家级荣誉的材料归集和申报工作。

二是举办了宏伟区第二届青少年法治手抄报评选比赛。参赛作品以“学法我先行”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辽宁省实施t;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为重点,联系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构思巧妙、内容丰富、绘画精美,以图文并茂的手抄报形式,展现学习、成长过程中对所见所闻的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学法感想,体现出宏伟少年积极地尊法学法态度和守法护法精神!

活动得到了全区青少年的积极响应,共收到190多份参赛作品。评选出一等奖16名,二等奖24名,三等奖36名,并从中甄选部分获奖作品在丰乐街法治宣传长廊展出。

三是社区普遍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新村街道龙鼎山社区司法专干与普法小志愿者到居民周大爷家送法律书籍,共同学习探讨法律案例。湖西社区的假日学校举办了青少年犯罪案例解析讲座。长征路社区开展了青少年“宣传法律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的教育讲座。各项活动的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地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各司法所与社区联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开展宣传活动8次,普法讲堂4场,知识竞赛1场。3月3日,新村司法所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以妇女维权答题和普法讲座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妇女维权普法讲座,旨在庆祝《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让龙鼎山社区的广大妇女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学好法律知识,对《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同胞的法律条款能轻松灵活运用,对维护男女平等社会地位和关爱妇女同胞的家庭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工农街道龙源社区聘请省消防安全宣科刘教官为广大辖区妇女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现场为辖区妇女讲解了日常如何正确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消防器材的管理、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组织自救与逃生等知识,同时还现场演示了灭火器材的具体操作方法。

3月15日,与宏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行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纪念国际“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大会。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各种区分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知识,尤其是饮食安全、合理用药和识别假劣食品药品常识,解答了群众的各种维权咨询,受到广大居民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工农街道兰家社区3月15日开展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宣传活动。

5.13综治宣传日和5.15政务公开日,在汇华宫门前设置主会场,各司法所及社区设置分会场,开展综治和政务公开大型宣传活动。发放《辽宁省人民调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法律常识读本》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5.推广互联网+宣传推广模式。

积极推广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建立了“辽阳宏伟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包括新法速递、案例分析、司法动态和便民服务等菜单栏目,根据运营实际效果不断修整栏目设置,不断丰富发布内容,公开司法行政,宣传法律信息,提供便民法律服务。

一年更新微信平台信息51条,在传统媒体《宏伟报》刊发信息19条,《辽阳日报》刊发信息2条,宏伟区司法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37条。

6.投身城中村改造,推动政府中心工作。

3月份,宏伟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拉开序幕。为更好地解决百姓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涉法、涉诉、财产公证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曙光司法所和兰家司法所积极投入到土地征收工作中,现场提供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公证材料审核等服务。消除了群众对土地征收政策的疑问和顾虑,引领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征收。对确实需要进行公证和诉讼的征收户,告知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与相关部门预约好时间,陪伴他们进行办理。避免出现百姓不知道怎么办、去哪办、反复跑的现象。截至目前,共开展现场答疑解惑4场,接待百姓70余人次,解答百姓动迁过程中的涉法涉诉问题20余件,为城中村改造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以司法所统管为抓手,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加强建设,保障设施。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能,在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使司法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省规范化司法所“百平四室”建设,全区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都达到了百平四室以上,(有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办公设施配备齐全(有档案柜、沙发、桌椅;每个司法所配置电脑3台,打印机2台,电话1部,传真机1台,复印机一台,数码相机1台,摄象机1台),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司法所队伍培训工作。区司法局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坚持召开每季一次的司法行政例会制度,对基层司法所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督促,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质量和业务能力,全面推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积极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便民、利民的作用。配备专人接待解答来电咨询,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用语,提高法律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拓展专线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开展148法律服务专线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扩大148法律服务范围。一年,接待解答“148”法律咨询11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100%。

(三)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抓手,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一年结合全区实际,对现有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调整和加强,重点对那些作用发挥不明显、不适应做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开展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要求,全面推动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做到“五有”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示牌,有相对固定人民调解工作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回访等记录簿,有人民调解统计台帐。做到“四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

3.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活动。 制定印发《宏伟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开展了对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大规模排查和调解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的矛盾激化事件发生。到目前为止,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6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6件,调解成功311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以“法律援助创优服务年”为抓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实现全覆盖

1、强化站点建设,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我区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驻军部队、人武部、消防支队建立3个法律援助服务站,依托公证处建立1个法律援助站,在 44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中心-站-点”法律援助三级响应和服务网络,确保各类案件响应及时,移交及时、受理及时。规范了站、点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流程,并设立了公示栏,公示组织机构图、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传递渠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指定的工作站、点巡访,针对居民群众咨询的与日常生活最密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便捷、及时、无偿的法律解答。通过开展“一站一律师”活动,律师进驻社区覆盖率达100%。

2、回应民生诉求,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相邻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一年,我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4件,其中民事案件480件(含非诉讼案件425件),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1件,内容涉及遗产继承、医疗赔偿、交通事故、工伤待遇等多项民生事项的法律援助申请,收效良好。

3、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 畅通援助申请渠道。一是开辟城乡共享的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继续强化便民窗口规范化服务,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办理、点援制等服务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三是加大援务公开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便民指示牌,设立公示栏,列明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监督投诉电话等基本内容,保障援助对象的知情权。四是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进电话申请、上门服务。五是完善了法律援助网站、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及时、便捷开展援助咨询、申请等服务。

4、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提高援助办案质量。根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全面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在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过程中的标准化管理,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与指派律师的协调和监督,对发现办案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1次,通过培训、观摩,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实施听庭和回访制度,根据承办律师的代理词质量、举证情况、辩论技巧等方面形成听庭反馈信息。对于案件实行电话回访或上门走访,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访受援人满意率达98%以上。将司法为民的人性化关怀融入到服务工作中,同时也掌握承办律师的服务态度和能力,加强监督管理。

5、建立起了全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信息库,向他们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我区逐步建立完善了法援对象信息库,对已纳入到信息库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了 “法律援助便民卡”,可通过卡上载明的联系方式,与法律援助中心随时保持联系。同时,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援助中心都采取了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都做到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一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向辖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卡”1000余张,为残疾人、老年人持卡寻求法律服务,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6、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一是指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端正态度,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监管,并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推进法律援助进政府信访大厅。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2名法律援助律师进入区信访大厅值班,向上访群众(重点是向涉企劳资纠纷、劳动职业保护和工作赔偿的上访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服从法律判决,避免和防止发生群体访、越级访。

7、注重立体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普及。加强与普法讲师团及相关部门等宣传主体的配合,结合“服务夕阳,法援护航” 、“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等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军营,法律援助广场咨询、主题宣讲等各类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现场受理群众诉求。同时,充分利用《辽阳日报》、《宏伟报》、《宏伟区司法行政网》、宏伟区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报道宣传法律援助维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一年,全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次,发放法律援助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各种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在市、区司法行政网站、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报道宣传法律援助信息10余篇次,内容涉及军人军属、老年人维权等诸多方面,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五)以“五个三”管理工作模式为抓手,创造性地开展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

全区现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51个,有刑满释放人员256人,一年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4人。帮助引导就业159,务农62,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2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11,无业2人,列帮率100%,就业安置率达98%,重新犯罪率为零。主要做法是:

1.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五个三”工作模式。认真指导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做到工作上三清(对帮教对象做到:底子清、问题清、困难清);机构上三建(各单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帮教上三包(对帮教对象做到:包衔接、包管理、包安置);职责上三定(对帮教对象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方法上三会(对帮教对象做到:见面会、亲友会、访谈会),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2.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组织六个司法所认真做好信息平台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对接制度,把服刑人员的日常信息核查做到常态化管理,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服刑的监所。并做好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信息核查,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同时,接到省内监所服刑人员出监通知后,司法所要落实衔接责任人,做到无缝衔接。对省外服刑人员出监的,要及时排查掌握信息,做好登记管理和过渡性安置工作,积极落实帮教措施,衔接率达100%。

3.拓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安置渠道。积极引导刑满释放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认真指导社区(村)安置帮教组织,对重点帮教对象100%实行帮扶安置就业,对“三无人员、重病刑满释放人员要及时解决生活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确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进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解难度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仍需提高自我法律知识的储备与学习。

三是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力度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工作安排

(一)强化“七五”普法,力争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有新亮点。

开展法治讲堂、纪念日普法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筹划“六五”表彰及“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二是组织“七五”普法知识竞赛;三是组织普法志愿者培训;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普法思路、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普法专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动员五老加入法律宣传队伍,树立法律讲坛的品牌。四是积极筹备“12.4”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完善推进社区和乡村“八个一”工程建设。

(二)强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工作,力争各项工作有新突破。

(三)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力争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举措。

牢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严格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辽司[2016]108号)精神,不间断地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及整改工作。要以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脱管漏管情况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清的“三个清”为工作目标,全面检查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具有危险倾向及涉恐、涉暴、涉黑等重点人员,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继续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工作,继续完善“五个三”工作模式,坚持每月排查和帮教管理制度,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衔接管理,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回得来、住得稳、思想不反弹、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力争做到应援尽援有新进展。

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三级组织网络管理,加强工作站、联络点建设。对法援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结案归档,在一年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流程,使下一年我区法援工作,特别是非诉讼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对各维权工作站更要加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站管理办法。加强工作站和联络点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水平。加强法援案件的检查,规范法援案件质量。下一年,对法援案件的质量特别是工作站非诉讼案件,定期进行检查与评比,开展互查互评,评出优秀法援案件,并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组织旁听庭审,随时督办,定期回访;对案件质量有瑕疵的进行通报批评,特别是对各维权工作站的法援案件,重点进行审查与指导。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全面落实中心制定的便民措施,并注重工作站的落实。印发法律援助维权知识问答系列宣传材料,和案例选编一起发放到工作站及联络点,实行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入户。要求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摸排的受援对象,要求工作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兑现服务承诺。与区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成员单位取得联系,把低保户、困难职工、妇女、残疾弱势人员名单录入信息数据库系统。密切掌握情况如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继续加强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为全区百姓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

(五)强化队伍管理教育,力争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新起色。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执行《司法干警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机关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落实好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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