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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初三作文篇1
早上,我醒在了一我从未去过的房间,房间里的装饰也颇有科技感,在我床对面的整面墙都是oled屏幕,上面显示的是我从未见过的街景。我本要拿起手机查看我身处何地,可当我解锁手机时我惊呆了,只见荧幕顶端写着20xx年8月2日,我打了个激灵“难道我穿越了?”
我急忙跑出房间,房子很大,我找到一扇窗向窗外眺去,我目测在四五层,窗外的空气很好,天也十分的湛蓝,云很厚,透过云层阳光洒了下来,形成大量的光柱,美的有些不真实。
在观看美景的同时我也感到了饿,我穿上鞋准备下楼吃饭。
到了楼下,我发现我所居住的地方的建筑密度很小,一个小区也不过4栋楼,人也不多很是安静,我跨上我的车准备在这附近寻找饭店,附近商场,地铁应有尽有,我看见一家餐厅就走了进去,这是个自助餐厅,我选好了饭准备支付,只见一个点阵打在我的脸上,应该是在进行人脸扫描,支付成功后,饭出现在了桌前,我尝了尝还是很美味的,填饱肚子后我继续闲逛,可走了一会儿我就发觉不对劲,刚才一心为了填饱肚子没有发现这一个反常的事情,从出门到现在我没有见到一个人,即使是在我身边的那个商场中也空无一人,我跨上摩托狂奔,希望看见另一个人,可是走了数十公里后街上依然空无一人,我赶紧抓起手机打给我爸,无人接听,我把电话打给我的朋友也同样是无人接听,这个世界上真的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瘫坐在地上,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赶紧回家躺回了床上,希望这只是个梦,梦醒后我回到原来的世界。
到了第二天早晨,我醒在了一个破旧的小屋,外面的世界是灰蒙蒙一片的,我大脑飞速思考,这是20xx年,由于火力发电,全世界重度污染,人类已所剩无几,而刚刚的美好世界只是我的臆想。
遇见初三作文篇2
人生,本就是一场旅行。沿途,你会邂逅诸多人、事、物。对于我而言,在这繁花嫩叶之中,独撷书香一缕,是我之幸。遇见你,真好!
细数和书之间的点点滴滴,不知不觉间已有七八个年头了。在这七八年里,每天都有书的陪伴。随着年岁的增长,对于书的认知,也有些许微妙的变化。
小时候,书对于我来说,是一次促膝长谈的交流,我可以聆听到前人的谆谆教导:庄子的神秘、老子的大气、孔子的儒雅、孟子的思危……细读这些国学著作,仿佛搭乘时光机,穿越到几千年以前,回到那个崇尚文化与教养的时代,学会待人处世之道。
稍大一些,书就是历史,从中可以看到唐朝的一尾鱼,宋朝的一片叶。在红日西下时听渔舟唱晚;抬头仰望,看遍云卷云舒。面对涛涛黄河水,吟诵着“大江东去浪淘尽”;面对巍峨的五岳之首,尽叹“会当凌绝顶,一览见山小”。
书还是什么?是山,它告诉我凝重;是水,它告诉我柔情;是云,它告诉我变化……
正是对书怀着这份深情,方能与书携手走过这七度春秋。寒来暑往,春去秋来,书逐渐成为我生命中为可或缺的一部分。因而我充分利用一切时间,只为与书相伴。
这不,一场厕所窃读记拉开了序幕。和往常一样,我娴熟地往衣服里塞了本书,和爸爸打了声招呼,便像做贼似的偷偷溜进厕所里,利索地把门锁上,翻开书页,像鱼儿一般尽情地在书海之中遨游。渐渐地,忘了这个世界,也忘了自己。献身于书海之中,难以自拔。
按理说,如此周密的计划,旁人是察觉不出什么蛛丝马迹的。或许是我思虑不周,竟忘记了时间。赖在里头硬是不肯出来。爸爸终究还是看出了破绽,用钥匙打开了我与外界隔离的一扇门,最终,我又回到了现实。原本做好了接受暴风雨的洗礼,不曾想,爸爸见我对书如此痴迷,便对我从轻发落。要知道,我干这件事,爸爸是持反对意见的。这令我颇感意外。
窃读记就此拉下帷幕。以后的每个日夜,我能够静坐窗下,守一杯香茗,伴着四溢的茶香,静静地翻开书页。尽管比从前窃读时要自由宁静得多,可是,那也是我和书之间的宝贵记忆。从前那份害怕被发现的惊险,和一旦被发现时的理直气壮,也许久都没有感受到了。或许,和我的童年一样,渐行渐远,只留下一个浅淡的回忆。一如泰戈尔所说:“天空没有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
但是,书,它一直都在我的身边,从未离开过。直到现在,我依然心怀感恩,感谢你,来到了我的生命之中,陪伴我走过那么多艰难岁月。是你,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无措的人生,让我看到了希望的曙光。遇见你,真好!
遇见初三作文篇3
我穿过一条条小巷,经过毫不起眼的小教堂,来到了一片麦田,金黄色的麦穗在微风中摇曳,“沙沙”的脚步声惊起了群乌鸦,他们飞入了茂密的灌木丛中……这场面,仿佛定格在了在我的眼中,也定格在了梵高先生的画布上。
很有幸,我来到了梵高先生度过生命最后一段的地方——奥维尔,一个宁静而美好的小镇。在这神圣而又平凡之地,我遇见了他——梵高。我手捧一束金灿灿的花朵,怀着无限的崇敬之情,去梵高长眠的墓地里为他献上我满满的敬意。
梵高在奥维尔小镇只生活了短短几个月,可是他却在这里创作一幅又一幅奇迹。遗憾的是,当时没有一个人赞赏他,认可他,唯一的支持只来自于他的弟弟提奥。人们都认为他是个怪人,疯子,经常嘲笑、欺负他。但梵高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整天沉浸在油画的创作之中,把所有的心情、感受都倾泻在画布上,仿佛画笔、颜料和画笔是自己的知音。一条条线条扭曲着,反映出他内心的纠结,大笔地泼洒让他得以发泄愤怒和悲伤,温柔的勾画又能看出他心灵的愉悦与柔软……
转过街角,我在黄色的房屋前停下,望进那扇窄小的窗户。曾经多少个夜晚,梵高先生在那扇窗前驻足思考,他也一定想过离开,却又恋恋不舍地留下。虽然生活艰苦,充满磨难,使他时常陷入不被人理解的痛苦,但他仍以乐观的内心面对困顿,像向日葵一样向往阳光。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如此喜爱黄色吧!在街角的黄色小屋旁,我又遇见了梵高。
顺着阡陌,我来到了梵高畅饮红酒的小酒馆。桌子上,仍旧摆放着未喝完的红酒,也盛着美酒的高脚杯好像还在等待它的主人……梵高在酒中品尝到了人生的苦涩和甜美,没错,人生不就是苦中带甜,甜中带苦的吗?
梵高一生饱受坎坷,他无数次地跌倒,又无数次地咬牙爬起,是什么在支撑他?是那乐观向上的心态,是他坚定的毅力,他坚信,总有一天人们会认可他的画,只要一直去努力,去追求,就能成功。遇见梵高,我感悟到人生的崎岖、生命的坚强。这遇见,在我受挫时常常在脑海中浮现,让我重拾勇气和毅力,让我笑对人生,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
遇见初三作文篇4
从远处,我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迎面走来,很像他。我默默地盯着它,终于看清楚了。是的,是他,他是我小学的科学老师。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没怎么变。我开始感到不安。我有点尴尬,不知道下一段对话该怎么开始。momo不能无视吗?那太没礼貌了;不能太热情?那会吓到老师的。
终于走近了,我看着他长得像豆子的脸,许多记忆涌上心头。
小学的时候,我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我总是和男生打打闹闹,班主任也帮不了我。他只是个科学老师。当时主要的课是语文和数学,对科学一点概念都没有。当时我从没想过,科学这个无名小卒,将来成为化学、物理、生物之后,会把我打得落花流水。总之,当时我对理科老师的印象应该没有体育老师深刻。但他不一样。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豆样的脸,大大的眼睛,大大的鼻孔,卷曲的头发。然而,他被发现像豆子一样迟钝和愚蠢,他的反应总是慢半拍。当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一直不同意他的观点。他说东,我往西;他瞪着我叫我把课本拿出来,我就把笔扔在地上。是的,他总是睁大眼睛盯着我。当他凝视时,他看起来更像一颗豆子。老师这样挺可爱的!我当时可能已经想到了。
现在,时隔八年,从网上看到憨豆先生已经白发苍苍,但“憨豆先生”依然大眼睛,大鼻孔,卷发,双手抓着一个挎包的背带大步向前。
会路过,我盯着他的脸,他可能在想一个路人怎么会对他反应这么大,转头看我。盯着看了两秒钟,我们收回视线,就这样真的过去了。是的,毕竟过了八年,我总会长大的,老师也不会认我吧?可能已经忘了?谁会在意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呢?
我回头一看,他还是迈着他的步伐大步向前走,背好像有点驼。心里有很多复杂的情绪,但说不准。再大的争执,到最后也是一笑置之杀敌,何况只是熟人。人生来来去去的人太多了,那些已经深深记在心里的人会被淡忘。就算再见面,也只是人群的一瞥。我还是喜欢老师,大步向前!
遇见初三作文篇5
又是一年盛夏。
我抬头看着被高楼大厦分割开的天空,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眼前却情不自禁的浮现了去年的一幅画面,一幅铭刻于心的画面……
老屋的门前有一片空地,满眼望去,一片荒芜。许久没有人来过了,曾经的美好与欢乐似乎已经烟消云散,只存在于我们的心底罢了。我缓缓地走向老屋,站在锈迹斑斑的门前,抬手拂去了门牌上的灰尘,心中一阵酸涩,本想离去,余光却瞥见了台阶旁一抹与这枯败的灰黄不协调的绿色,我蹲下身去,恍然发现,是婆婆丁!
白色的小绒球在暖风的吹拂下微微颤栗,嫩黄的叶子像小小的锯齿。我小心翼翼的摘下一朵,轻轻一吹,看着小小的花絮,携着清风飞向远方。我轻轻地笑了,心中的那点不快刹那间烟消云散。
“诶,你听说了吗,城郊的那片老房子要拆迁了……”妈妈正与别人闲聊,我一跃而起,匆匆的和妈妈说了声,便立即乘公交车赶往老屋。我静静的站着,看着正在施工的路障,四下张望,却再也找不到那一丛婆婆丁,心底一阵失落,慢慢的走回去。
破旧的屋子很快便被钢筋水泥所取代,现代化的气息扑面而来,却少了几分曾经的生机与活力。这一年,我再也没有来到这里。
阳光刺眼,蝉鸣聒噪。偶然间路过这里,却神差鬼使的走下去。慢慢的走在高楼大厦的阴影下,竟遇见了那抹久违的绿色!
我控制不住的飞奔过去,真的是婆婆丁!锯齿状的小叶子触摸着阳光,白中带粉的根紧贴在大地上,不怕风吹雨打,就像依偎在大地母亲怀抱中的孩童一样。小小的绒球,平淡而洁白,在阳光映照下散发出金色与白色的光芒,它们似乎在阳光下快乐的欢呼,释放着生命的活力。我伸出手,想抚摸那小小的白色绒球,指尖因激动而微微颤抖。它并没有放弃!在高楼大厦压迫的阴影下,它依旧在顽强的生长,它挺直了自己的腰杆,迎着盛夏热烈的太阳,肆意而又内敛的绽放着。当机械摧毁着这儿的一切,它的宿根却在这片沉重而宁静的土地下酝酿谋划,将屈原“上下求索”的浩歌冻结在心,待时以蹿发。
婆婆丁啊,一个看似弱小却很伟大的生灵,在广阔的天地间毫不畏惧的站立着,洁白的绒球向着最灿烂的太阳,绽放着自己的坚持与顽强。
冷遇见暖,就有了雨;春遇见了冬,就有了岁月……
我遇见这小小的一丛婆婆丁,收获了坚持的力量。
遇见初三作文篇6
云朵遇见了阳光,镶上了烂漫的金边;飞鸟遇见了天空,跳起了美妙的舞蹈;樱花遇见了春天,绽放了灿烂的笑容。因为遇见,温澜潮生。
闷热的夏日,聒噪的蝉鸣,扰乱了平静的心绪,不经意间走进了一条幽深的巷子。青石铺就的长巷,两旁皆是民居,斑驳的墙壁灰白交错,夹杂几分绿意,如同一轴水墨长卷,简朴淡雅。烟雾飘散出院墙,厨房间仅有的香味,又平添了几分凡尘气息。大多数的院门都敞着,老人三五成群,闲聊着东家长西家短,抑或是独自一人做些琐碎的家务,听着喜欢的京剧黄梅戏,偶尔和其他人搭上一两句话,悠然自得。
巷子愈深,热意愈淡。正好奇地向一扇扇门后探头探脑,猛然瞥见一位老者正在泡茶,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抬手,别样风流雅致;一低头,几分禅意流露。不像平日看到的茶艺表演那般充满匠气,动作生硬,茶道似是已融进了他的骨子里。看他泡茶,像是他在与茶促膝长谈;看他品茗,像是爱酒者得到了陈年美酒。不知是经历了多少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泡茶的手艺才有这般娴熟,不禁看得有些痴了。
转眼细细打量庭院,院角有几排青竹,竹叶堪高过院墙,不是招摇的青绿色,却是经过了世事摇曳、时光沉淀的深绿色。阳光穿梭在竹叶间,投下细细碎碎的光影。石桌上是一整套茶具,黎色的茶盘、茶勺,白底 蓝花的茶壶、茶盏。离得远些,看不细致,却自有一份典雅在里头。再看老者,鬓角霜白,着一袭月白长袍。他坐在石凳上,傲然独立的样子,似与城市的氛围格格不入,却又完美地嵌入了这一幅景致中,仿佛时光倒退了一个世纪,重回民国。
夕日欲颓,映得半边天空赤色鎏金,另一半则是朦胧的紫色,倦飞的鸟儿匆匆回巢,几缕云随意飘散,凉风些许便也不觉闷热,自有“一生一世一尘梦,半醉半醒半浮生”的闲散洒脱。
老者忽吟:“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舟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陶元亮的《归去来兮辞》,宁静恬适,似是在诉说着什么故事,诉说着悲欢离合阴晴圆缺。大概,这便是所谓大隐隐于市。
城市纷杂,灯红酒绿,包罗万象。许多人生活在快节奏中,渐渐迷失,忽略了生活最本真的美好。慢下来,甩掉城市的包袱,烦恼的束缚。去泡一壶茶,去听一次花开的声音,淡若清风,任世事摇曳,始终简静自持,宁静修远。
青竹遇见了夏雨,更为挺拔修长;梧桐遇见了秋光,愈发华净妍雅;松柏遇见了冬阳,依然庄重肃穆。
因为遇见,潺潺清明。
遇见初三作文篇7
在平凡的岁月中,遇见,那么多,充斥脑海:遇见一个人,一件事,一本书,甚至遇见历史。于我最美的遇见是当我打开一本书的扉页时,遇见了最美的他——陈磊,历史科普学家,从此让我遇见历史,爱上历史。
还记得我第一次看到了这本书,靓丽的橙色书皮儿一下子吸引了我的眼球。这是谁写的书呀?我捧起这本书一看,上面写着“二混子”著。二混子?这是一个什么名字呀,作家会不会如其名,那么浑不吝呀!带着疑问翻到了这一问题:六国的灭亡顺序是什么?韩赵魏楚燕齐。瞬间头大:历史太,太难了。混子哥轻描淡写的写道,跟着我念:喊赵薇出演齐秦。原来小燕子已经穿越到了春秋呀。这么有趣的作者,又怎样能不令人爱上历史?
当然,这个例子只是管中窥豹,书的内容端是十分有趣的,保持着他一贯的风格。哈哈一笑中,你已经了解了许多历史知识。他为我点清楚了历史的脉络,一个个精美的手绘形象,一个个生动形象的历史段子,这些就足以让你爱上一门学科。他让我知道“历史”不但可以让我们对这个世界了然大悟,他可以让我如痴如醉的学着。好奇心被满足的那一刹那,成就感就爆棚了。对了,学历史的意义就是这么简单有趣。
由此我就成了他的铁杆粉丝。这不,这本一直珍藏的书里有着我们的秘密,最后一页上赫然写道:“‘二混子’——你需要时永远在你身边。”那是我觅他而去的一次见面会上,第一次看见偶像如此亲近,第一次得到他的签名,第一次得到他的鼓励和嘉许……这些,我都忘不了。
漫漫人生路中,遇到一位这样的作家,一个这样的“混子”。真好!到现在,你不单单是我最喜爱读的作家。更是一位偶像,一个远方的历史朋友。曾几何时,我也在想,我也会穿越回古代,幻化成那多姿多彩的宋徽宗,却展现在他的笔下,那又是一种怎样的遇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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