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三百字作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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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记录读后感,我们能够将瞬间的感动永恒化,让它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很多时候,读后感能让我们发现书中的细节,下面是满分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三百字作文7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三百字作文7篇

读后感三百字作文篇1

随着我阅读的章节越多,我对人物的感情也就越深。虽然说红楼梦中描绘了很多事件的发生,但写事都是为了突出人物的性格,渐渐地,人物性格的多面性都浮现了出来……

先说黛玉吧,看第七回时对于我个人的情感来说我是越来越讨厌他了。俗话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当真不假。贾府仆人周瑞之妻应薛夫人之命把皇宫式样的扎花送予她。黛玉得知宫花是众姑娘皆有的,则表示不屑。对于自己的爱情与亲情只懂得一味吃醋难过而不懂得主动争取。她的性子真让人捉摸不透既孤傲清高又忧愁自卑。在她的父亲林如海过世后她的这种患得患失的性格将上映的更加明显。这样的人最后不剩吃亏还能有些什么呢?

与宝玉有着“金玉良缘”之称的宝钗为人处世方面磊磊落落,想看宝玉的玉便直言不讳的提出来,并拿出自己的金锁与宝玉交流。莫失莫忘,仙寿恒昌。不离不弃,芳龄永继也成为今天流传的话语。虽然后人有很多都批判宝钗有心计没有人情。但我觉得她至少为了爱与自己争取过,虽然方式不对,但也没有伤害太多的人。

第九回的花袭人劝宝玉努力学识,孝敬父母,还真是让我很感动的。她从小在宝玉的身边长大懂得宝玉的性格与心理。这在古代很少有女性能如此贤明且贤惠的。这方面也看出了宝玉性格的活泼调皮,不像封建势力低头,坚持做自己所喜欢的事情。同时在文章里的字里行间也能看出宝玉的聪灵觉悟。

虽然红楼里还有许多没有着重描写却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人,但红楼梦的重要人物我已经多少有些感悟了。虽然十回的作业任务完成了,但我不会放弃对红楼梦人物的探索……

读后感三百字作文篇2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叫《灰姑娘》。书里讲的是灰姑娘的爸爸带回了一个女人,做她的后妈。可是,后妈对她一点儿也不好,对自己的两个女儿却好得要命。她爸爸出去工作后,后妈就不停地让她干活。过了几个月,变得脏兮兮的灰姑娘还要吃她们剩下的食物,还要跟她的小伙伴老鼠一起吃,穿的衣服也是脏兮兮的。哎!她就只有那么一件衣服……我喜欢灰姑娘,喜欢她不怕吃苦、非常勤劳,懂得忍辱负重。

有一次皇家舞会,王子请所有女生跳舞,希望自己能娶到一位美丽的公主。晚上,后妈和她两个姐姐走了,灰姑娘就偷偷地去可怜的老奶奶那儿。灰姑娘天天都去老奶奶那儿送饭。灰姑娘问:“我这件衣服好看吗?”没想到,老奶奶竟然变成了一位善良又美丽的女巫,一秒就把灰姑娘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又把三只小老鼠变成了马,还把动物、植物都给变了,南瓜变成了金色的车,把鞋子变成了水晶鞋……女巫说:“到22点赶紧回来,如果不回来的话,魔法便会消失,你就会变成原来的样子。灰姑娘听了就走。当王子看见她的两个姐姐时,忽然一个美丽的公主出现了,那便是灰姑娘。王子转身看到直接下来,灰姑娘也是。他们一起跳起了舞,已经到22点了,灰姑娘赶紧跑走了,只留下了水晶鞋。过了几天,王子才找到了水晶鞋的主人,把她娶了。他的新娘不是别人,正是灰姑娘。

人啊,一定不能懒惰,要勤劳。就像我的姐姐,她就十分勤劳,我也想像灰姑娘那样勤劳,这样就可以帮助爸爸妈妈多干点活。我希望自己可以干活,因为懂得勤劳的人,运气不会太差。

读后感三百字作文篇3

故事说的是:“以前,有一个贵人家的妻子死了,后来他又娶了一个妻子,她带了两个孩子,没过多久,灰姑娘的父亲也死了,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把她当成丫头似的使唤。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有一天,王子发钦点说要让所有的女子去城堡参加舞会并选出王妃。钦点很快就发完了,女孩们等着盼着。

终于到了那一天,姐姐们和妈妈故意笑她,让她明白她永远也去不了。灰姑娘正哭着,姐姐们的马车也开走了。就在这时一个魔女出现了对她说,小姑娘你别哭了,我有办法哦,灰姑娘又笑了,因为她觉的有一丝的希望也可用用看。女巫开口就说,啪啦啪啦啊,这时南瓜变成了南瓜车,四只小老鼠分别变成了三匹马和一个马夫,灰姑娘也穿上华丽的衣服并穿上一双漂亮的水晶鞋。女魔让她在12点前回来,不然魔法会消失,灰姑娘谢过女魔就出发了,不过一会就来到了城堡,灰姑娘自己认为她来不及了,没想到刚来到城堡居然还没有开始。

王子一转头就看到了灰姑娘,并和她跳舞,舞会还在开始,但见不到王子和灰姑娘的`身影,但是,在花园里有一对男女的身影。

这时,灰姑娘从楼上下来原来小老鼠们早在第一个姐姐穿的时候投了钥匙,给了灰姑娘。大臣一看连忙跑过去,后母把脚一伸,”呼!“的一声水晶鞋破了大臣连忙大哭。

让后母万万没有想到灰姑娘还有一只水晶鞋,灰姑娘一穿不不大不小,刚刚好。大臣连忙把灰姑娘送回了城堡。

从此以后灰姑娘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从这个故事里我学到了要善良对人,这样别人也会好好的报答你。

读后感三百字作文篇4

大概七八岁时,爱读一些浅显易懂的童话。对于名著,却没有一丝一号的兴趣。偶然间,翻开了这本《红楼梦》,才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

那是一本青少年版的,当时还不能完全读下来所有字,查查字典,连猜带看的就过去了。虽还读不懂细致隽永的文字中博大精深的含义,但还是被那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从此,我开始了文学的征程,顶点是胜利的辉煌。

书中人物可谓是变化多端。痴情不悔的贾宝玉,城府颇深的薛宝钗,心狠手辣的凤姐,卑躬屈膝的袭人,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奴才丫头,无一不栩栩如生的映刻在脑海中。而我最爱的还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是她对爱情的凄婉歌颂。一曲《葬花吟》,又唱出了她对爱情多少的执着。从最初的进贾府,直到中间元妃省亲,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到最后的家道中落。从繁华到衰败,一次次对宝钗的猜疑布满了她一颗敏感而又多疑的心,直到听到一句“我为姑娘病了”,便大可以去了。宝黛新婚之夜,坐在床上的却是宝钗,而潇湘馆的黛玉,却已魂归西天。我也入了情,竟哗哗落了泪。爱她,她的文采,她的多愁善感,她对爱情的执着,一切她的经历,都深深印在心中。看完后,竟觉得有丝许庆幸。庆幸黛玉未曾经历到贾府查封,更庆幸我结识了《红楼梦》,步入了文学的殿堂。

处在封建社会,贾府的一切都令人悲叹,令人歌讽。现在我已经不是那个七八岁的,不谙世事的孩子,也读懂了一些,看透了一些。而看懂了一部分,才知,这本书,可真是高深莫测啊!

直到现在,我才懂得,袭人实则宝钗的小照。而晴雯抱屈亡,更暗示了黛玉的命运。是啊,“西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写给晴雯的悼词,却年年想不到竟成为了对黛玉命运的批判!

从第一次看这本书,直到现在,多多少少也看了好几遍。但总忘不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对文学最基本的渴求与吸吮。如干旱的海绵尽情吮吸着知识的甘露。从那时起,从那本《红楼梦》起,我成长了,不再拘泥于浅显易懂的童话,踏上了文学之旅。一开始,我如一叶小舟,在黑暗无边的大海上航行,总感觉光明正要到来,却又无从寻找。突然出现的渔火点燃了,望向四周城市,正在远方的天际。而《红楼梦》便是那渔火,点燃我人生的道路,让我有了对文字的渴望。人总有那么一本启蒙书,如果我有,那便是它了。

一本《红楼梦》,牵引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一本书,开启了成长的大门,受益终生。

读后感三百字作文篇5

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狼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读后感三百字作文篇6

酷热的寒假,我在家里看了很多书,个中我最爱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翻开《海底两万里》,我和书中的主人公皮埃尔。阿隆纳克斯传授一路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端了布满传奇颜色的海底只之旅。我们一路高兴地漫游了宁靖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年夜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惊异地碰见了很多罕有的植物,还有海底窟窿、暗道和遗址等等。在两万里的海底航程里,皮埃尔。阿隆纳克斯还教会了我年夜量的迷信文明和地舆地质常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结构……

在这本书里,你可以晓得海底丛林是可以散步的,可以晓得在海底是若何狩猎的,可以晓得尼摩船主是如何礼服鲨鱼的,还可以理解到诺第留斯号是如何打破冰山的围攻离开险境,平安无事地奔腾在危机四伏的海底的。

看完这本书我晓得迷信有许多噢秘,迷信可以带我们去到巧妙的世界里。

读后感三百字作文篇7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主要讲了法国生物学家凡尔纳在深海里探索的故事。在1886年的时候,一只可怕的怪物引来全球的恐慌,凡尔纳断定这是一头异于其他鲸鱼的独角鲸,随后他便被邀请去追捕这个独角鲸,航行过程中他认识了优秀的捕鲸手內德,经过多天的努力我们总算是见到了这个可怕的怪物,可是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落到了怪物的背上,后来才发现这并不是什么怪物,这只是一艘奇特的潜水艇。最后受到了尼摩船长的邀请,前往深海旅行。

阅读万这本书后,我在想我如果是其中的一员会怎么样呢?

如果我是凡尔纳,我会因为自己全身僵硬而丢下伙伴吗?不,我不会,我会让我和他一起静的离去……

如果我是孔塞伊,当主人从船上落水时,我会像他一样毫不犹豫的跳下去救主人吗?不,我不会,那时我可能已经吓傻了,双腿都站不起来了……

在这些浮想联翩的故事中,作者也警示人们要爱护环境,不要为了个人的利益而伤害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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