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把自己的想法、感受用文字表达出来的东西,写读后感让我们在书籍的世界中发现生活的真谛与意义,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一个人》读后感通用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个人》读后感篇1
从柜子里拿出挺长时间的一本书,就在今天,合起了书本,深呼吸了一口气,且撑了撑懒腰。随口说了一句:“收官!”
在那个交通便利的时代,有这样的一个退休工老头,花了87天,一步一步走了627里路,就是去为了见一个故人,这着实是很让人震惊。
他每天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你会相信他能够把一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做得超乎常人吗?大概不可能吧?更像是一种无稽之谈。是的,当我初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怀疑这老头的脑瓜是不是出了问题?
哈罗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位在酿酒厂有40多年工龄的退休工人,这40多年里他从未与他人相争,也没有知心朋友,也没有人与他为敌,日复一日,平平淡淡。当然也没有过岗位上的升迁,这样的生活好比是一潭抛下石头也激不起浪花的水,甚至于到了他退休时,也没有欢送会,上完最后一天班就回家去了,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在意。
然而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他一成不变的生活,那是一封来自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尼的信,奎尼二十多年前帮助哈罗德背了个黑锅后便被解雇消失了。在震惊和悲痛之下,他写了回信,再寄出的过程中,因为加油站小女孩的一句“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让哈罗德深受启发,于是他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尼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的一切似乎是那样不可思议,他告诉我们,一个平凡甚至于平庸的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在这期间,哈罗德的壮举不但受到媒体的关注,还激起社会各界人士对人生的思考。
平凡的哈罗德,终究成就了一件不平凡的事。退休后的他可以,为什么现在还年轻我们却总说“太难了,我做不到呢?”当我们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总会去计较得失。正是如此,才有“行百里者半九十”这句话,而正好是那些不计较得失的只占十分之一的人,把那些我们认为不屑一顾的事情坚持了下来,从而达到了我们曾在一起所期望的成就。
认真和坚持是改变一个人甚至成就一个人的关键因素。主人公哈罗德在生活上一事无成,他是妻子莫琳和儿子戴维共同疏远的对象。作为男人,他在家中地位低下,完全没有该有的地位和尊严。当他和家人探讨问题时,收到最多的是来自妻子的“我不这么认为”的回答,以及儿子言语间的不屑与眼中的挑衅。在儿子不要骂脏话后,换来的却是一句“走开”,甚至连说个笑话都能被儿子嘲笑。你也许会认为他没本事,是的,确实如此。但正是这个平庸的人,自从他踏上旅途并坚持走下去后,他的妻子也对他这次的执着感到不可思议,慢慢转变了从前对他的固有看法。在行走的过程中,在众多陌生人的帮助及鼓舞下,哈罗德逐渐找到自我、重拾自信,最后还引起媒体关注曝光,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大波追随者。当妻子莫琳在众多追随者中再次见到他时,她看到的不再是以前那个卑微胆小的哈罗德,而是一个全新又自信的男人。
哈罗德的转变,我们可以说那封信是引火线,但是最为重要的是他坚定和坚持的意识觉醒。反观当下的我们,是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下渐渐的浮躁了起来,愈发缺少一种坚定和坚持呢?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把一切归于其他,没有哈罗德的自我反思,亦没有他那一步一个脚印去践行目标的勇气。
年轻的我们,为何我们不去借鉴和学习哈罗德的精神呢?来一段属于自己心灵上的旅程,去看看曾经的自己,去感受那份源于灵魂上的鸣唱。毕竟那个理想上的你,不值得被辜负。信念很多时候是支撑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虽然知道做了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做一定不会成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信念,笃定且从容。
你会发现,哈罗德原来是我们自己。
《一个人》读后感篇2
狼烟纷起,战鼓擂响。箭在弦上,男儿为何不拔?
塞北秋风,江南杏雨。江山如画,英雄为何不争?
佳人乱世,笑靥如花。倾城倾国,你却为何不得?
书中最令人扼腕的是刘关张这三兄弟。从桃园结义到赤壁破曹,从千里单骑到败走麦城,从长坡一吼到夜战马超。云长说:“即使大哥什么都没有,我也要去投奔他。”不论做什么都以他大哥为准,他可以对谁都不好可唯独要对大哥好。只因为他有义。他桀骜不驯却只对大哥忠诚,当知道自己的二哥被杀,就算打也好骂也好,这个仇我也要报。结果被手下所杀。这三人从书之头却没有走到书之尾。败走麦城,心不甘;身首异处,恨无奈;兄弟相死,泪满行。塞北风,吹散了他们的呼吸;古筝曲,叹不完他们的一生。他们兄弟之情所融合成的那一缕英魂。依旧是那么的有情有义,生死不分。忠诚之魂,永久不灭。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诸葛孔明,人称卧龙先生,被刘备所感动,拜为军师。为表忠心,献出隆中对;为得赤壁之赢,孤身犯险,舌战群儒;为对抗司马懿,冒险一搏,演唱空城。统一全国是他毕生之梦,当刘备临终托孤时,他发誓定会辅助刘禅,完成统一大业。这个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最终油尽灯枯,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即使身已死,可他对蜀汉之忠,对刘备之忠,永久不止。
他是英雄,有胆去刺杀董卓;他有志向,只为一统天下。雄心之魂,传古至今,但凡有志者,皆全有之。曹操,一位传奇之人,在三国之中,个个有雄心,可唯独他的雄心是那么雄厚,直抒扑面而来杀陈宫,灭吕布,就连袁绍,汉献帝之妃都成为了他的踏脚石。怎料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壮志却未酬,可时间是公平的,最后他的壮志化成一缕英魂,永久不灭。
大梦方醒,百年长,不过弹指一挥间。罗贯中以情为墨,以义为纸,拾起“人生壮志”这支笔写出了人物百叹。关羽的忠,为后人叹;诸葛的智,为后人敬;孟德的雄,为后人佩。他们有壮志,有情义,只最终逃不脱命运。罗贯中不禁写出了人物姿,更重要的是,留下了一缕英魂,或忠或义,或智或才,不过是这其中无数人的结合体罢了。
爱无痕,情无边。欢笑泪眼共床眠。
人已去,情却在。一寸离肠千万结。
时已逝,间无隙。一缕英魂到永久。
《一个人》读后感篇3
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第二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匆流动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挡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匆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如果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一个人》读后感篇4
?一个人的朝圣》是哈罗德的朝圣,是对自己前半生的直视,通过它,哈罗德正视了父母没有教会自己爱的能力的事实,正视了刻意隐藏的那段20年前的记忆,对戴维还是深深地歉意,但是也意识到戴维是代替自己去做了一件自己一直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唤醒了和莫琳相遇时一切鲜活的记忆。没有戴维了,他们也不能一直这样死寂地互相对待对方。爱永不会死!
哈罗德本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他从不高调过活,鲜有朋友,低进尘埃里;而看到这我也会想,我们个人在这个喧杂的世界里不也是活的如蝼蚁,有时会感觉自己湮没在人群中也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样子。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其实就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他一路踏过来的艰难也亦然代表着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征程。希望我们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它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而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
书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合上这本书,我感慨万端。
哈罗德的人生几乎是平淡的,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主人公在寄信的过程中明白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
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它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怀揣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读后感篇5
平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读后感篇6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读后感篇7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人》读后感篇8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读后感通用8篇相关文章:
★ 我一个人作文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