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看完一本有意义的书之后,最重要的就是认真写好读后感,撰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强化同学们对名著片段的分析,下面是满分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芳华》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芳华》读后感篇1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芳华》读后感篇2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芳华》读后感篇3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yue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后感篇4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后感篇5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芳华》读后感篇6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读后感篇7
中华读书报:《床畔》中万红对英雄的坚守,我理解为是价值观的一种坚守;而《芳华》中小曼对好人刘峰的爱,也是一种高尚的价值观的追寻和坚守。您对英雄的书写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比如《床畔》中女护士万红对张谷雨的守护,小说中许多人对陷入昏迷的张谷雨连长从崇拜到视为累赘,渐渐开始遗忘,甚至连他的亲人也准备放弃。但是,万红没有放弃,在几十年的坚守中使自己同样也成为了英雄。您如此反复书写这种坚守,是不是也有英雄情结?不同的时代,是否您看待“英雄”的眼光也有所不同?
严歌苓:写军队题材的小说,大概总是离不开英雄情结,《床畔》和《芳华》都是如此。其实刘峰这个主人公并不是真正的主人公,他是一个貌似主人公的映照物,就是说通过对他的态度,以他引起的行为,围绕他产生的故事,产生的人物命运变迁映照出时代变迁导致的人性、价值观变迁。刘峰在小说中的功用,大致等同于《床畔》里的植物人英雄张谷雨。尽管我们被“平凡即伟大”的价值观误导,我们对人性,尤其女性的人性是从来没有信服过的。女性的心理基础,集体潜意识,是百万年的进化史决定的,那就是雌性生物永远选取群落里最有力量、最凶猛、最有权威的雄性作为她后代的雄性基因。
我读过一本影响了国外很多科学家和知识分子的书,叫做《道德动物》(the moral animal),就是讲人类和动物界进化进程中形成的心理学。它激发了我对女性、雌性的心理和行为的推测,就是雌性生物,人类女性对于雄性中的强者(也就是经典意义上的英雄)的追求的集体潜意识——这是关乎与通过自身生育而永远延续自己物种的生与灭的本能意识。《芳华》中的女兵们尽管对刘峰这个老好人都是在品行上赞赏和拥戴的,但作为择偶,她们只会屈从雌性集体潜意识;刘峰在群体里无论再“伟大”,但这平凡的伟大,反过来说是伟大的平凡,在女性本能认识中仍然是个弱者。
无论社会赋予这样的好人怎样的英雄定义,但这种定义不可能推翻百万年来女性潜意识里的对于雄性的价值判断。所以《芳华》中的独唱女演员林丁丁不可能爱刘峰这样的平凡英雄,从而造成整个一场悲剧。应该说,《芳华》主人公是何小曼。何由于自身独特的身世,选择了悖逆雌性集体潜意识的情感归宿。《芳华》也是讲述了人性的迫害本能;何小曼是这种负面人性的牺牲品,只有这种牺牲品才能对于刘峰的善良产生强于一切的饥渴。
中华读书报:刘峰有超乎常人的心灵手巧、超越自我本能的善良和利他心,他以“模范标兵”的姿态在被需要中活得心满意足,却因一次“触摸事件”遭遇人生巨大转折。他的一生大起大落,令人伤感。
严歌苓:是的,假如我们把雌性集体潜意识里对于雄性的伟大分为:凶猛(群落中与同性角斗的胜出者,以及捕杀猎物的机智和力量)、残酷(对于敌手的残酷杀灭)、霸气、勇敢(挑战更强者,如大卫挑战巨人)。对立于这些强者素质的善良是一种宗教理想,在强者素质面前,善良看起来是多么柔弱!女性必须要为自己的儿女们寻求最安全、最富足的出生和养育环境,善良这项素质是多么文不对题;善良甚至是有害于女性的儿女们的生存安全的。所以原始社会“骏马和美女都是酋长的”,中国过去和当今都存在明或暗的外室就说明了这种集体潜意识。
那是个混账的年龄,你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是不重要的
中华读书报:《芳华》中几个女兵的命运,令人唏嘘,让人心痛。虽然明明知道是小说,但还是想知道,小说的几个主人公,是有原型的吗?
严歌苓:我从军十三年,人生中塑造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最重要年代,我都在军营里度过,那也是青春时代最敏感,感情最丰富的年代,因此身边所有的战友,都为我提供了生动的细节,不用原型我也有足够的原材料去虚构人物。我总是强调,细节的储存和运用是写活人物的关键。《芳华》里只有刘峰、林丁丁和何小曼是有一点原型的。萧穗子作为故事的叙述者,表述出的所有反思和忏悔,当然跟我本人的真实感情紧紧关联。其他就都是虚构。
中华读书报:尽管小曼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但最让人心疼的还是小曼。小说中叙述者“我”不停地跳出来发表议论,您觉得这是叙述的需要吗?
严歌苓:假如说《芳华》这本小说的一切都不重要,那么叙述者本人的诠释是最重要的。这不是有关青春爱情的故事,而是一个过来人对青春爱情诠释的故事。这是我现在还存在的良知对我所见证的青春爱情的认识和发现。人对自己过去的认识和发现永远不应该停止。人的当今经历和阅世都会重启对自己和民族历史的发现和认识。所以我的这份发现和认识要比被发现和认识的事情本身重要的多。
这是我第三次书写,这一次算我写得最透彻的一次。我为小曼的行为着迷,为她许多不可理喻的行为感到难为情,但更为形成她那些行为的社会和我们这个集体感到难为情。我痛恨把小曼扭曲成那种畸形人格的社会和集体的偏见和成见,正是这些偏见和成见升温成了迫害。人群迫害别人是免除自己被迫害,是延缓自己被迫害的时限,从而建立一个短暂的安全期,所以从众去迫害一个可迫害的对象,是人性中寻求安全的本能。所以我在故事中感叹:我们那群可怜虫。
严歌苓是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最多的作家。已经或将要合作的导演包括:李安、张艾嘉、陈冲、陈凯歌、张艺谋、李少红、姜文、冯小刚等。第一部《少女小渔》囊括了台湾电影金马奖导演、编剧、女主角等几项大奖。
中华读书报:您看了电影《芳华》有何感受?
严歌苓:电影《芳华》我看了,很感动,有时形象表现的东西,文字是望洋兴叹的。我曾经用了画家陈川(陈冲的哥哥)的一句话,解释我的这种感觉:图像诞生之际就是语言哑然之时。
中华读书报:这次电影是您做编剧吗?
严歌苓:是的,《芳华》电影是由我自己做编剧的。在做导演台本的时候,冯小刚导演又做了一些修改。
中华读书报:可否谈谈您一路写到今天,是否觉得越写越好,几乎不存在什么写作的瓶颈或障碍?
严歌苓:写作一本较长的小说,自我质疑、否定、低迷的创作状态,都是会出现的。人的健康状态都不可控,何况创作状态。但我不相信瓶颈,不顺利是顺利的铺垫,必须经过这些铺垫达到神来之笔。
中华读书报:这么勤奋的写作,但我想并非所有的作品您都满意吧?您衡量“好作品”的标准是什么?
严歌苓:不可能所有作品都让自己满意。我很少完全满意自己任何一部作品。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再写何小曼的故事。我衡量好作品的第一标准是诚实。诚实的作家才有心灵和精神的自由,而任何一种精神不自由的状态都不会给我神来之笔。神来之笔就是让自己的创作反过来“surprise”我——给我惊喜——这种surprise越多,创作就会越自由,反过来也就越诚实。
中华读书报:您的文学观是什么?您希望自己成为怎样的作家?
严歌苓: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百分之百的诚实的作家,就是只忠实于自己的审美价值、道德审美、心灵感受。任何故弄玄虚,哗众取宠的语言,造句,不能诚实表达出最准确意思的写作,都是我不想要的。写得美,写得震撼,假如百分之百的“达意”,那么我宁可不要“传神”,传神是锦上添花,达意是雪中送炭。首先雪中送炭了,再升华为锦上添花。中国很多作家都不先求“达意”,写得很“飞”,但落不了地。先求达意,就是我所追求的诚实的一部分。
中华读书报:您觉得军旅生活对自己有怎样的影响?
严歌苓:军人经历是我最重要的经历之一,其次是留学经历。这两段生活奠定了我之所以为我。这两段经历都需要坚强、纪律、坚持。所以我的军旅经历帮助了我在美国留学时代的生活,没有军人的坚韧不拔,我不可能在一年零七个月里考过托福,拿到577分的成绩,用这个成绩保住了我的全额奖学金。
必须给自己限制,否则生活和思考都会失去自由
中华读书报:您是在《陆犯焉识》中才用电脑写作的,感觉如何?为什么那么晚才用电脑?现在早已习惯用电脑了吧?
严歌苓:我同时感到电脑书写的优越和弊端,手写的情绪,手写的动脑勤于动手的感觉,换作电脑写作都牺牲了。但现在我手写一部小说,都找不到称职的打字员。有时候打出字来,我还要猜,那是什么意思,因为打字员看不懂我的手写体,就乱打,还要找来原稿逐页逐行地对照,更麻烦。长期用电脑写作,我怕很多字都会忘掉。
中华读书报:情书在您的小说中是一个特别的存在,现在您还有机会写情书吗?
严歌苓:手写的情书肯定和电脑写出来的感觉大不相同。“情”这个东西是非常有机的,手写才能保持它的有机性。白纸黑字,把你对对方的感情一笔一划地书写出来,是一种定案,笔墨落在纸面上,本身就是仪式,就是结盟,是笔和纸,黑与白,思想、感情跟载体的结盟,是精神实体化的实现。所以,不用笔墨写的情书,我不真正把它们看做情书。一种可以最后一分钟写,下一分钟删除的东西,会在心灵上留下多少痕迹呢?
中华读书报: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在您的生活中占用的时间多吗?您如何看待新媒体的传播?
严歌苓:现在我每天花一个小时专门处理微信和邮件,阅读微信和网络信息。必须给自己限制,否则生活和思考都会失去自由。这些杂七杂八的信息不可能不在潜意识里影响一个人的思考独立性。我住在海外,四海为家,就是想保持这种独立和清醒的思考。
中华读书报:您的写作状态一直特别好,是否与受到写作训练有关?如此看来,国内很多大学开设的写作课,是有必要的吗?能否传授一下国际写作课的经验?
严歌苓:因为居住在海外,生活单纯,时间充裕,所以想写的东西就把它们写出来了。没什么秘诀,只为了自己每天可以有一种有尊严的生活状态——工作。不工作,我的生活就缺乏结构,缺乏浓烈度,就像你不去长跑,不去剧烈锻炼,就不会有锻炼后的松弛和愉悦。所以,完成一天的写作之后,我变得比较容易跟人相处,跟自己相处。所有人都可以不喜欢我,但可怕的是自己不喜欢自己,写作之后,我比较容易喜欢自己。
《芳华》读后感篇8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静坦然面对死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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