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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读后感篇1
我用了三天时间认真读完了沈石溪的《白象家族》这本书,觉得既感动又悲愤!
感动在于白象是如此的重恩情,就因为作者无意中救了小象“银灰鼻”,银灰鼻就把自己整个家族都介绍给作者,从而作者和白象一家成为了朋友,他们共同度过了一段赤诚友爱、相互帮助的日子。感动还在于作者遭遇孟加拉虎捕杀时,在最危急的时刻,白象家族能及时赶到,还毫不犹豫地实施营救,最后导致老象“老阿呆”的重伤。你们是不是感到疑问,老阿呆不是为了救小象“傻丫头”才受伤的吗?我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仔细想想,如果它们没有救作者,不就不会卷入这场灾难了吗?感动更在于老阿呆临死前和一家子前往象冢,却破天荒地同意作者跟随,当时头象“霹雳雄”怎么也不肯带上他,老阿呆和银灰鼻却如此相信自己的朋友,真心把作者当成家族的一分子,最终还说服了霹雳雄。
悲愤是产生在作者身上的。愤的是他怎么可以忘恩负义,去偷老阿呆的象牙?没错,老阿呆死后只剩下遗骨了,但仍旧是神圣的,作者在偷盗象牙时竟然觉得理所当然、毫不知耻,完全被巨大的利益蒙蔽了双眼!想想看,老阿呆如果不是救人负伤,能那么早离世吗?悲的是,虽然作者挺过分的,但我也看到了他的难处,他仅仅是一个留在西双版纳插队的穷学生,父母姐妹都需要钱的帮助,白象家族的恩情和亲人的困境的确难以选择啊!
最后白象家族发现了作者的所为,它们选择离开了这片热带雨林。《白象家族》让我看到了白象的善良和人类的贪婪,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永远都不要背叛你真正的朋友。
家族读后感篇2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特征。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的地方。 《红高粱》表现出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和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与此交织在一起的是他(她)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敢爱敢恨,重生轻死的民间情怀。莫言这种恣意妄为的叙述表明:他通过“血缘”为纽带所确立的民间立场,使他在认同民间的同时也认同了他的“根”,他的情感与精神的归宿,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龌龊表示愤慨的原因也就在这里。由此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我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家族读后感篇3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家族读后感篇4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仅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可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我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能够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趣味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我推出去的和自我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当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适宜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可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构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构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我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仅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所以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可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贴合实际情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景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能够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我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那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可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我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家族读后感篇5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白象家族》。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
作者的家门前来了一只受伤的小白象,它叫银灰鼻。银灰鼻一直昏倒着,作者给它疗伤,伤好后,作者把他给放了。那天,作者还认识了许多白象,他们是一个家族,还给它们起了个名字。从那以后,作者经常带上一些水果去造访白象家族,时不时地到白象家族去做客了,作者和这群白象就成了好朋友。
我读完这本书,懂得了一个道理:如果你对动物好的话,小动物们就会成为你的朋友。一直陪在你的身边,假如,你对这个动物不好的话,那这个动物就会报复你。
我以前,捡了一条流浪狗,它长得非常丑,可是在我的眼里它是多么的可爱。可是当我把流狼狗带回家时,爸爸就不同意,我只能让它在我们家住一天,他睡在毛毯上,早上起来爸爸就让我赶走它,可是我不同意,为了一只狗我跟爸爸大吵了一架,没有办法我只好让它在外面睡。有一天,它丢了,我急得连忙找没有换衣服就到外面找,我穿着睡衣四处找,我不停地叫:“球球,你在哪里?你快出来!当我不停再叫时,它出现了,我抱着它哭,他见我哭了,它自己也留下了眼泪。
我希望大家不要残害动物,你要是真心对它,它也会真心对你。
家族读后感篇6
?昆虫记》是法布尔写的一部昆虫学的传世佳作。作者深刻地描绘了一种或几种昆虫,比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昆虫的习性。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婚恋、繁衍、死亡的各种经历和过程。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如:螳螂的大腿下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锯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三个大牙。萤火虫竟然是肉食动物,主要猎物是蜗牛。它先用嘴里的两颗獠牙向蜗牛注射毒素,再用特殊消化液把肉汤液化,蜗牛就成了萤火虫的美食。“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的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有一次,我下楼跑步,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垃圾箱前搬食物,我仔细观察,竟然发现,小蚂蚁们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返回,再继续搬。我明白了:在生活中,要随时擦亮你的眼睛,对周围的事物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才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的深刻体会。
家族读后感篇7
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字叫《白象家族》,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一篇动物小说。
大致内容是:一个夜晚,一个青年正在休息,这时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青年打开门,是一头白象,因为它的鼻子半截是银灰色的,所以,青年叫他“银灰鼻”,通过银灰鼻,他认识了白象家族,白象家族一共有七个白象。又一次,青年被老虎猛击,白象家族救了他,但是在老阿呆要去象冢时,因为他一时贪心,跟老阿呆去了象冢偷了两根象牙,结果被白象家族发现了,还是银灰鼻求了情在保住性命,从此就与白象家族断绝了友情关系……
我想对青年说:白象家族那么信任你,而你却背叛他们,只是为了钱、为了一时的贪心就破坏了与白象家族之间的情谊,钱虽然能买到很多东西,但她终究买不来与白象家族的友谊。他们为你做了那么多事,你既然还偷象冢里的象牙……
人和人之间的友谊是非常珍贵的,那动物和人之间的友谊难道就不用尊重了吗?那么就错了。人和动物是一样的,都需要对方的尊重和信任,如果只是一时的贪心、一时的愤怒……而破了友情,那是多么不值得,多么可惜啊!在大自然中,动物与我们共同属于一个家园,所以我们就是朋友,朋友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信赖,这样一来,我们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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