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写好读后感,我们的文学素养才会得到一定提升 ,一篇有价值的读后感是一定要有自己的看法和见解的,以下是满分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刀疤侠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刀疤侠读后感篇1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在生机勃勃的盆栽上,我正踏上一条幽径,沐浴着徐徐春风,进入树林深处,享受着独一无二的好晨景,好心情。忽然,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兔子,有那么一瞬间恍神,想起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本书······
在一片无边无垠、一碧千里的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为首的是一直脸上挂着一条刀疤的母豺。对于生活在尕玛尔草原的人们来说,豺,无疑是最可恶的动物。强巴自打遇上三年前的那件事,更是对金背豺群反目成仇······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
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
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
多么希望自己的生活里的一切问题都能如同《刀疤豺母》这本书里的情节一般,有了问题就去寻找解决的方案,还自己最初的生活状态而不再是为了利益尔虞我诈,不肯善罢甘休。这些自认为聪明能干的“大人们”啊,你们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
我晃过神来,想要抚摸那只兔子的时候,兔子却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抖落肩上的一片绿叶,继续在这绿色、清新的山荫小道上越走越远。我哼着歌,慢慢的回想着刚才所想的,散步在这朦胧的山色之中·····
刀疤侠读后感篇2
在美丽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种珍贵的金背豺。它们脊背上铺着一层厚厚的金色绒毛,就像穿着一件华丽的毛背心。鼻梁、眉眼和耳廓之间勾勒出两条粗粗的黑线。走在豺群最前面的是一只母豺,因为脸上有一道刀疤所以叫“刀疤豺母”。它已经有一把年纪了,脊背上的绒毛色泽凝重,下颏和脖颈间的绒毛被岁月的风尘染成了黑色。脸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疤,使这张豺脸显得格外苍凉悲苦。
这时强巴拿起一把_要打死金背豺,多亏作者一下子把枪退开了,作者一问强巴才知道,强巴有一只极好的猎狗,名字叫做“雪娇”有一次,强巴带着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的去扑咬豺群,保护强巴。寡不敌众,豺多狗少。强巴想豺不会爬树,只要爬上树就安全了。但雪娇却被豺群咬住,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强巴用_砍伤了刀疤豺母的脸,自己死里逃生,下定决心要把它们一网打尽。
强巴暗地里组织把这群金背豺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人们都欢呼庆祝,整个村子都沸腾了,却不知道灾难悄悄地降临了。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地疯狂繁殖,美丽的尕玛尔草原上出现了令人头皮发麻的红色兔,无论打多少,都不见少。连尕玛尔草原的草都不够吃了。用火攻、毒药等都没用,反而引起了瘟疫,许多吃不饱的牲畜都一个个倒下了,猎犬也中毒身亡。村民们每天忧心忡忡,有些人都搬到城市里去了。
强巴和沈石溪谎称山神托梦,把金背豺千辛万苦地请了回来。从此,红毛雪兔再也嚣张不起来了。
科学地分析了自然界生物链,任何一处遭到破坏,都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所以我们要保护大自然。
刀疤侠读后感篇3
沈石溪,动物小说大王。《狼王梦》、《第七条猎狗》、《斑羚飞度》……从学生的口中听过无数的先生的著作。也不知因何缘由,直到现在,才开始拜读。《刀疤豺母》是我第一次读沈石溪先生的书,我的阅读速度不算慢却也算不上一目十行,这本图书却是继《活着》之后,我一口气读完的唯一一本了。
花一整天的时间,终于饱尝书中酣畅滋味,合上书,准备让眼睛休息休息,于是决定去逗逗家里的新成员——一只可爱的狗狗,名“十八”。十八犹喜草坪,一到户外便抑制不住往草坪里扎。一晃神,我竟把跟前的景色当作了高黎贡山?玛尔草原了……
高黎贡山?玛尔草原是一片高山草原,这里生活着一群以打猎、放牧为生的卡扎寨村民,而在远处的丛林里,生活着的是村民们最为憎恨的豺。书中的“我”是一位动物学家,偶遇稀少的金背豺而喜出望外,透过变焦镜头,仔细观察一番后,发现了豺群的“头领”——刀疤豺母。可“我”的当地向导强巴,自打三年前那件事之后,更是对当地人向来不喜欢的豺恨之入骨……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进山打猎,却没想遇到了两只豺,强巴一开枪便“炸飞”了雌豺的半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没过一会儿,公豺带着一大群豺回来围住了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而被豺群咬死,用作者的话说:“没有在高黎贡山与猎人生活过的人,很难想象他们和猎狗的感情多深厚。他们完全把猎狗看成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就这样,豺与强巴这个人类之间,结下了“血海深仇”。
后来,强巴让“我”和他一起去为雪娇“报仇”时,“我”执反对意见,却不得不帮忙。当豺群被火逼得走投无路时,刀疤豺母真挚的求救——做出了豺在撕斗时,输的一方放弃抵抗、人数服输、无条件投降的姿态。在豺的世界里,一旦一只豺做出了这样的姿势,另一方就会网开一面。本来就对强巴可怕的复仇手段持有不同意见的“我”,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豺群救了“我们”许多遍。可猎人与豺之间的积怨是根深蒂固的,最终,豺群被赶出了?玛尔草原……
在幼豺被强巴“关押”以作为威胁狼群的手段,而刀疤豺母做出了严惩惹怒人类的公豺时;在强巴用可怕的手段进行复仇,想把狼群活活烧死时;在豺群被赶出?玛尔草原时,我不禁全身寒颤,这样一个猎人与豺之间的相互伤害,这样一个手段残忍的猎人,难道不就是整个人类的缩影吗?于人类,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面对动物犯下错的时候呢?
2016年,发生了一个领国人所震惊的新闻: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一死一伤。事故是游客私自下车而导致,新闻一发出来,法院还未处置,却有人在声讨老虎,说应该被处死刑。实在觉得愤恨不公!幸好,最后对于老虎的处置只是圈养。若是遂了某些人的愿,恐怕不知要凉了多少人、多少动物的心。
相信很多人也还记得,就在上个月发生的“金毛犬事件”:月24日,佛山市一小区内,男子遛狗未牵绳,自己的贵宾犬朝老人的金毛犬冲了过去,金毛作为大型犬,与贵宾犬体型悬殊,处于本能反应,就将其咬死了。贵宾犬主人怒从中来,拿起棍子开始打那只金毛犬。期间还叫来了四五个人,用雨伞、凳子、千斤顶等不同工具打了二十多分钟,直至将狗打死。尽管在这期间老人将狗绳松开,想让狗逃走,但金毛处于护主的原因,最终还跑回了主人身边,因此,狗狗没能逃过此劫……见此新闻,除了愤恨之外,实在羞愧难当!
我不敢想象,失去自己视为家庭成员的狗狗的心情。所以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对于爱犬在自己面前死去的愤怒。可对于愤怒后的做法,实在无法认同!第一,养狗人最基本的常识——出去遛狗一定要牵绳,而贵宾犬主人没有做到,这不仅是对别人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爱犬的不负责任!第二,贵宾犬向人冲去,不论它会不会做出袭击的动作,都会给别人以惊吓,而自己未及时阻止。等到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再去进行所谓的“报仇雪恨”,简直愚蠢至极!第三,既然自己如此爱狗,那么金毛难道不是狗吗?且不说爱心,良心哪里去了?自己的爱犬是珍贵,但是,对于护主的狗,对于年迈老人,人性本该有的恻隐哪里去了?可,狗狗已经离世,只剩痛心与惋惜,以及同为人类的羞愧。
我原先是比较惧怕真实的动物的,总觉得对于动物的美好形象只保留在动画形象上,除了因为自己养了小狗而多接触到动物之外,也因沈先生而喜欢上动物类小说。时常反思,我们,自命为地球上最高等的生物,可于世界而言,带来的究竟是什么呢?或许,能够存在,就已经足够幸运了吧!
刀疤侠读后感篇4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我也认识到了《刀疤豺母》这本书,这本书或多或少给我带来了许多道理: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沈石溪于1952年生,是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上海作家会理事。曾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他以写动物小说为主,因此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
这篇文章只要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在文中里,我非常喜欢强巴的性格:不屈不挠、勇敢、自我意识强以及谦虚等性格。当然,我还是喜欢沈石溪的文风,在第一张节里把豺的外貌和动作描写的淋漓尽致,让我想到了豺的狡猾、聪明与机灵。
我最喜欢的是文中的2个章节:1个章节是强巴离开营地,去捉小豺并拿豺当诱饵从而杀死其他老豺,但中间一波三折,最后以刀疤豺母匍匐在地,哀啸者,求他们放过它们一条生路而结尾,第2章节是强巴与豺们和好如初的温馨场面。
在文中,让我认识到了倔强的强巴,谨慎与善于观察的“我”让我学到了许多道理:大自然是一个生命互相依存的系统,要我们携手一起保护它。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人类随意虐杀动物,折磨动物,我却无能为力。
现在我想把感想凝聚在笔端:人类过度的掠夺,就是在自掘坟墓。
这是一本好书,一本让人知道动物情感的书,一本让人唤醒记忆的书,我爱我们的大自然,更爱《刀疤豺母》!
刀疤侠读后感篇5
?刀疤豺母》是沈石溪最新创作的,这本书讲述了草原上的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和平共处的故事。沈石溪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它是之所以热衷于写动物小说,就是想告诉我们,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还它们一点儿生命的权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兔肉.鸡肉等等......,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在他们给我们干玩一天的活儿之后,善待它们,给他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刀疤豺母”是作者沈石溪给他取的名字,他之所以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她脸上有一道伤疤。
我第一次见到强巴对豺群有这样的仇恨,他甚至还骂这群豺。后来,作者才知道是有原因的——他的爱犬“雪娇”与金背豺殊死搏斗,作者从强巴口中得知,雪娇是一只忠诚的猎狗,他和强巴闯荡丛林多年,还从火海把强巴救出来,可是当它们遇到豺群时,雪娇为了保护强巴以一敌十,我从中看出动物身上一种可贵的一面。同时也看到了豺群的团结精神。对一个团队来说,只有团结才能让它们顽强的生存,当我看到刀疤豺母领着豺群吊着豺尾歪脖子树下时,豺群出现了骚动。后来强巴抓了八只吃奶的幼豺,企图以幼豺做诱饵吸引豺群的出现以达到复仇的目的。动物界那种浓浓的亲情在这一刻十多么的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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