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讯全集读后感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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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lin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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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感受到书中的人物与自己的共鸣,有时甚至能找到灵感,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体验到文学作品的情感和情感,深刻地感受到人类情感的共鸣,以下是满分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鲁讯全集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鲁讯全集读后感8篇

鲁讯全集读后感篇1

“咚咚”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该吃午饭了。而我则依然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我不肯离开书,就这样,我拿到了另一本书,《克雷洛夫寓言》,书中的内容竟如此丰富多姿……

书,是人生必不可少的老师,他有着令人难以抗拒的魅力,而我就是被这种魅力而迷得神魂颠倒。书就像一位小精灵一般,带领我走入一个又一个精彩万分的小故事。咦?《狮子与蚊子》?他们怎么会扯上关系呢?我带着种种疑惑来阅读这个小故事。啊!原来如此,满脸疑惑的'我恍然大悟,讲的`是:狮子看蚊子很弱小,就常常欺负他们。后来,蚊子报复狮子,咬他!

之后狮子下跪求饶,蚊子乘人之危,让狮子帮蚊子消灭经常与自己作对的动物,可最后,由于种种原因,狮子和蚊子讲和了。通过这个小故事,我懂得了:千万不可以嘲笑弱者,欺负弱者就更不应该了。弱小的敌人报复起来,往往是非常厉害的,你尽管认为自己十分强大,但未必能打垮弱小的人,不能骄傲自大!

?狮子和蚊子》这则小故事不仅让我大饱眼福,还让我明白了始料未及的道理,真是令我大吃一惊。在观看的过程中,我又看见了《狗的友谊》,《农夫和强盗》,讲的是:农夫用钱买了一头奶牛和奶桶,可遇上强盗,农夫以为强盗会爱心泛滥,可强盗还是把奶牛牵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与其让强盗发善心,无异于与虎谋皮。

我多么喜欢这本书,甚至把它看得比我都重要,希望我能在语言的世界中展翅飞翔。

鲁讯全集读后感篇2

安徒生是个鞋匠的儿子。他家里很穷很穷。她的妈妈非常勤劳,她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爸爸买了图片、瓷器、各种书和歌谱,把家装扮得像博物馆一样。他的爸爸妈妈很爱他。

爸爸一有空就给小安徒生讲故事。安徒生生活得很快乐。不幸的是,在他七岁的时候,爸爸去世了,他陷入悲痛中,家里的生活更加困难了。12岁的时候,瘦小羞怯的安徒生送到工厂做童工。后来他离开家乡,到首都哥本哈根去当一名演员。但是皇家剧院的经理和沙尔夫人都不帮助他。他流浪街头,茫然无措。西博尼教授教他声乐,他梦想自己在皇家剧院放声歌唱。安徒生很努力很勤奋。

但是,16岁的.时候,他的嗓子哑了。他歌唱家的梦想破灭了。在考林先生的指点下,安徒生第一次海外旅行——德意志。旅途中他认识了迪克和沙米索。安徒生开始在报纸上发表文章。从此他开始写童话故事。

安徒生是个童话大师,他一生写了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如《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小意达的花》——

安徒生面对困难不屈服,勇敢面对,最后成为一个著名的作家。我要向他学习,学习他奋发图强的精神。

鲁讯全集读后感篇3

看了快两个月,见证了明朝的兴盛衰亡。兴于朱元璋,盛于朱棣,衰于天启,亡于崇祯。教科书上几章节的背后,是错综复杂的故事。

看完后更加理解“权利”这一场游戏,不仅仅存在于明朝,有政权的地方,就有权利的游戏。一切的斗争,归根到底都是权利的斗争。在这场游戏中,只有冠军,没有亚军。胜者恰当使用权利,则国兴,反之滥用,则国衰。而前后者的区别,是本身对权利欲望的控制。在这场游戏中,产生了两种人,能臣、奸臣。但历史上还有第三种人——圣人。像王守仁这种“心如止水者,虽繁华纷扰之世间红尘,已然空无一物。”明朝虽已成历史,但心学飘洋过海,仍流传至今。

明朝后面崇祯时期,感觉挺心累,明朝气数已尽,烂摊子太烂,尽管崇祯想做点什么力挽狂澜,但终究也因天灾人祸,内忧外患,在第17个年头走向了灭亡。

站在今天看500年前明朝那些事,明朝前中期固然强盛,有郑和下西洋、威震四方领先世界。但谁能想到大明王朝也就经历了300年,后来清朝更是严重落后于世界。站在500年后的未来看现在,此时有如大明前期的'崛起,但未来又会是怎样的?只有历史才有答案。在历史长河中,皇帝也只是一个小小的角色,于个人而言,如书中最后所讲,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足矣。

鲁讯全集读后感篇4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中国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鲁讯全集读后感篇5

好的科幻小说都要脑洞很大,而脑洞大的程度往往和看书时嘴巴张大的程度成反比,我看这书时嘴巴总是张得很大,所以对脑洞部分就不评论了。那么,什么是好小说?我觉得就是让人忍不住想看下去的小说,按这个标准,三体是好小说。但什么让它成为了好小说呢?我觉得有两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作者的“残忍”。小说结尾地球和太阳系都毁灭了,一点儿不符合大团圆结局的要求。但这还不是最残忍的,最残忍的是让你在绝境中燃起希望,然后再毁灭它。从面壁计划,到人类的两千艘太空战舰,到黑暗森林威慑,再到掩体计划,一次次希望之火燃起,再一次次被掐灭。其次是作者的“善恶不分”,三体是“恶”的么?不是,他们只是为了生存。

程心是“善”的么?好像也不是,如果不是她的选择,黑暗森林威慑就不会被打破,人类在最后末日来临之前可能已经拥有曲率驱动飞船和黑域技术。既“残忍”又“善恶不分”构成了这部作品的哲学背景,也推动了故事情节的一次又一次转折,造成主人公与人类命运的跌宕起伏。它使得这部小说好看,也使得它深刻:世界本如此,无论残忍还是悲悯,无论善还是恶,都只是一种解读,它们相生相克,幻化无限。而你,终要有一种你自己的解读。 “她终于看清了,使自己这粒沙尘四处飘飞的,是怎样的天风;把自己这片小叶送向远方的,是怎样的大河”。

鲁讯全集读后感篇6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鲁讯全集读后感篇7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

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

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鲁讯全集读后感篇8

昨天,我看完了柯南·道尔写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住院的病人》这本书。

书里面那个住院的病人为什么害怕出门?英国的重要情报会被德国间谍盗取吗?那个德高望重的普莱斯伯利教授为何突然变得性情粗暴,并夜间里鬼鬼祟祟地在楼梯间爬行?法国中部五金有限公司的常务董事哈里·平纳和自己的双胞胎弟弟阿瑟·平纳为什么回镶着同样的金牙呢?如何才可以阻止梅尔维尔将军的十九岁的美丽女儿维奥莱特·德·梅尔维尔被阴险狡猾的恶徒——格鲁纳男爵拐骗呢?书中的五个案件,案案离奇曲折,紧扣心弦。

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遇到危险时表现出来的从容镇定和大无畏的精神是使人折服的。然而,我更欣赏的是他做事的风格。我看得出,福尔摩斯是出于对案子的极大兴趣才探究的,最终挖出真相。他只在乎破案过程中自己思维的融动和这个案情的起伏迷离,对于破案的功劳,他不在乎。对于酬劳,他也是不计较的。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他心中如果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反复思考,直到查得水落石出。”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

我相信,当你看完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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