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最关键的还是在于自我感受与原作内容的完美结合,读后感最重要的在“读”,一位赘述文章的内容是没有意义的,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刘的读后感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刘的读后感篇1
?舞台灯光的启示》是讲作者有一次前往华东师范大学礼堂看演出,演出前,演出时,演出后的舞台上的灯光变化多端,瑰丽无比,制造了很好的舞台效果,给整个演出增色不少。绚丽的灯光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猛然想起在幕后操纵灯光的工作人员们:正是有了他们的默默奉献,才有了这绚目的灯光啊!那些操纵灯光的幕后英雄们为了演出能取得了显著的艺术效果,他们终年累月默默无闻地在幕后劳动着。他们却不求任何人的回报,只为了得到台下观众对一场演出的认同!“鲜花、掌声纷纷向演员们飞去,却没有那些幕后工作人员的份儿!”
“他们正面得不到观众的赞扬,只能从来自台下的掌声中得到一些小小的安慰。”尽管如此,可是灯光师们仍然尽职尽责地做着自己的事情,把最美的灯光展现在我们面前!难怪作者在最后写道这么一句: “我爱灯光的变化多端,更爱操纵灯光的幕后英雄!”看完文章,我想到了我们自己:我们很多同学受到一点点儿委屈就怨这怨那,比这比那,说自己哪儿比别人好,哪儿比别人强,总感觉别人对自己不公平。和那些操纵灯光的灯光师们相比,他们面对掌声和鲜花那般从容,我们那点儿委屈又算得了什么呢?
更何况,很多时候,其实我们一点儿不委屈!老天给每个人的东西都是一样的,拿生命来说,上帝没有多给谁一次生命。不是吗?你见着谁多了条命?不管遇着什么,我们都不应该埋怨,我们应该像幕后操纵灯光的英雄们一样,学习他们不为名不求利甘为人梯的精神,做好我们每个人应该做的事!要知道,只有像这样,我们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美丽,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一个操纵灯光的幕后英雄吧!
刘的读后感篇2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诱奸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诱奸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诱奸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刘的读后感篇3
说道本书,更多的是现实主义的批判,对社会间不关心,不联系的自私的埋怨,结尾充斥着浪漫主义色彩,孤魂相伴,留恋人间的美好结局视角独特,这是欧美风格的全面彰显,因地广人稀与规整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形成了亲情、爱情至上的亲情社会,与人口繁密的中国人情社会大相径庭,是两个极端。
这与艾米利本人深沉忧郁性格相结合,诞生了这部震撼千古的巨作,与其姊夏洛蒂的《简·爱》相反,不以爱写爱,而是以恨写爱,更多的,更真实地展现人性,因此这部书在浪漫风过后即作者死后近百年,才引起万众的崇拜,其浪漫结尾绝不亚于中国的比翼双飞,但这也触动了教会与信仰的原则,超凡脱俗的风格使其不能在当时为愚昧的世人所接受。
不过我个人认为这部书并不是完美的,可能是我心智不够成熟吧。我觉得全书的情感过分拘泥与山庄田庄之间,没有开阔的意境,因而有抱怨的意味——世界太小了。这也许是女性作者先天的缺陷吧,不过她姐姐就做得很好。
全书的价值观、爱情观露出深切的凡人的欲望真爱,而不是传奇般伟大的爱情,它可以打动每一个人,却无法给人以境界的提升,《飘》在这一点上却登峰造极。不管怎么说,这是一本好书,什么叫好书?就是看完以后能学到很多的东西,并且常读常新。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人性,也进一步使我了解了当时英国社会情景,而更多的,它警示我三思而后行,要尊重恒存心底的神圣的自我,做个理智的人。
我仿佛看见,山口呼啸疾驰的风中,两只画眉鸟在枝头嬉戏向啄。
刘的读后感篇4
与时下的国学热无关,我小时侯是最头疼上古文课的。
我讨厌老师枯燥的,讨厌那些听不懂的文言文,讨厌岳阳楼记,心理很强,老师越是我我就干脆不背,让老师轰出教室。
我喜欢诗,但是我不喜欢的是。
人到中年,反倒开始阅读自己从前很厌烦甚至的作品了,我清楚的记得自己当年是怎样的因为厌烦而学习这些古典作品。
我是怎样喜欢诗经的呢/
原因很古怪,不是因为百家讲坛,也不是跟风,更不是象我的大多数同学那样只是为了完成作业,而是在我离开学校很多年以后,自己有幸来到了诗经中那些作品产生的地方,真正的在那里住了一些时日,才真正的体会到了古典作品的可爱。
这本书里有后来的中国文学作品中失去的淳朴与自然,与乡土和的联系,也象很多年轻读者喜欢的那样,里面有爱情的美妙诗篇,这些风里的诗歌,比雅与颂更多的具有人性的美与真,诗经与离骚的区别就是与士大夫阶层的区别。诗经里也有对现实的不满与揭露,但那是淳朴的,真挚的,发自内心的悲伤,而不是离骚中高高在上的哀民生。
文人的诗歌固然在艺术技巧与格律上更为工整和雅致,但是期间毕竟少了几分纯真,多了点个人的自怜。实际上,真正的大众很少自怜,他们总忍即反,很少做无谓的思考,也敢于行动。在中国,能够真正的成就实事的总是农民,他们空谈和,要求的是要么接受要么。因为在他们那里有一种非常朴素的观念,对现实也有更深刻的认识。我接触的那些普通的工人和农人,都很少抱怨,绝对不会肠断。
有时候,看多了复杂的东西,人们就向往单纯。
诗经中的大部分诗歌都起源于中原地带,黄河文明的中心。
是朴实的单散发着田野和炊烟气息,豪爽而真挚,我以为要读那些诗歌,最好要到真正的田野中去,而不是蹲在书斋里摇晃脑袋,就象真正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最好在户外进行,才可以体现人的美。
诗歌是最接近自然,也是最接近人的灵魂的艺术题材,在诗歌中有真和美,一切壮丽的文学作品都具有诗歌的特性,也具有音乐的特性,诗歌最接近于音乐,而音乐能直达人的灵魂。
起源于中原田野的风,洋溢着热情与单纯,具有全世界性可以理解的主题,但是对他们的介绍还是太少太不够,这是我们的耻辱。
我记得自己在学校的时候---我只读到90初期的初中,学的几乎都是后代文人的作品,好象只有一首硕鼠,那些作品都是一种文人知识的理想,没有学过民间的诗歌,后来我总是纳闷,想道,这是否因为编纂者本身害怕那种来自田野的野性呢,或者在经过文人的注解,贬低其中的直率的爱情的呢,害怕学生们去谈恋爱不成?
诗经蒹葭读后感其实诗经的风里最好的诗篇都是爱情的。
那直白的表述,大胆的追求与幸福的热情,正是一种被汉以后的者极力抹杀与曲解的,文人说那些爱情诗歌是淑女与君子之间的两情相悦,我更愿意理解为农村青年的谈情说爱。读了这些诗歌我才惊讶的发现原来在我们的文化里毕竟还有这样清新质朴,大胆热烈的感情,而不仅仅是唐诗宋词里伤感悲凉的文人情怀。因此,诗经中的风,是现实主义的,也是古典主义的,而后代的文人诗歌大凡是浪漫主义的,浪漫主义从来是属于贵族的。
10年以前,我曾经在那里漫步,我忽然懂得了岳飞的还我河山的意思,我也懂得了为什么在诗经里散发着那种朴实无华的气质,那正是一个农业民族的特有的感情表达方式,对土地的热爱,对家的眷念,对人的温情,而这种质朴是我在课堂上永远无法懂得的,学不到的,我有点庆幸了。
那里的春天,和真正的北方是不同的,和煦的微风,半阴的天空,有点南方的湿润的感觉了。
在那里一座残破的小桥旁边,打开这本书,和着那吹过耳畔的风儿,我才真正的觉得明白了一些从前我无解的事,懂得了自己的民族,和文化---尽管还是肤浅的,
那边,老人们在唱豫剧,我想这比任何高深的学者都让我读懂了这本书,自己的根。
刘的读后感篇5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
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的科普书。他们有的凶残,有的温柔;有的坚强,有的软弱。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昆虫气味的存在。
我从小就喜欢昆虫,而最喜欢的昆虫还是蟋蟀。
四月刚过,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蟋蟀在田野里歌唱,那动听的歌声使任何人都陶醉,连法布尔也想把春天歌唱家的荣誉给蟋蟀。蟋蟀为什么能弹出那么动听的歌声呢?别以为蟋蟀的“乐器”有多复杂,其实蟋蟀的乐器很简单,蟋蟀的弓上的一百五十个齿,嵌在翅膀对面的梯级里,使四个发声器同时震动,下面的一对直接摩擦,上面的一对是摆动摩擦的器具它只用其中的四只发生器就能将音乐传到几百米以外的地方,可以想象这声音是如何的洪亮!蟋蟀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法布尔曾经想把蟋蟀的左翅膀盖到右翅膀上,让蟋蟀变成左撇子。可是第二天,法布尔发现这昆虫竟有着坚强的意志,实在不可低估。蟋蟀它们陪伴着我,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活力。它们从来不诉苦、不悲观,他们对于自己的住所及那把简单的四弦琴都非常满意。
我小的时候,最喜欢捉的昆虫就是蟋蟀了。每次去南昆山,我都会带回几瓶子的蟋蟀。可当时我只是感觉蟋蟀的声音很好听,跳起来好玩而已,并没有去探寻原因。而《昆虫记》这本书却告诉了我,是法布尔用他的探索精神给了我答案。在这一点上我要向他学习。
?昆虫记》这本一部记载着各种昆虫习性的书,是生物学之中的一颗明珠!
刘的读后感篇6
上学的时候读《中庸》,根本读不懂;听老师讲,反而更加糊涂。现在在《师资建设》工作了,渐渐的领悟了其中的一些道理。中庸是儒家所倡导的一种最高思想境界和思想方式。。中,不偏不倚,庸,平常。既不过分也无不足。
?中庸》强调中庸之道是人们片刻也不能离开的,但要实行“中庸之道”,还必须尊重天赋的本性,通过后天的学习,即《中庸》所说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天命之谓性”,是说人性是由天赋予的。“率性之谓道”,是说循着这种天性而行就合于道,认为人性是善的。教育的作用就在于治儒家之道,所以说“修道之谓教”。实行“中庸之道”既是率性问题,也是修道的问题,这是发展了孔子“内省”和曾子“自省”的教育思想。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是《中庸》里面最为重要的一句话,实际上把所有儒学都讲完了。喜怒哀乐之未发,是个什么状态?关键是“未”字,表明了古人修养不是在错误的观念和思想到来之后再进行修正,而是在思绪纷飞之前便能清明自觉。而一旦心念之前便自觉,那么随后思绪所及无不是自然合乎规矩道德。道理说起来不难,理解也不难,只是做起来难。我们大多习惯于跟自己的思维打交道,思维要起未起之前的那一段心态,不是很容易抓住。可知“中”的本身并非喜怒哀乐,而是指对喜怒哀乐的持中状态,就是说对喜怒哀乐等情欲要有一个适中的度的控制,过度的喜不叫喜,过度的乐也不叫乐。朱熹注释说:“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无所偏倚,故谓之中。平时能持中,一旦表现出来,就能中节,这就叫和。因为效果的“和”决定于方法的“中”,所以程颐解释中庸一词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不易说的是不可更易,不是别的不可更改,而是“中”的原则的不可更易。今天也没有人骂你,所以不怒;今天也没有中一百万给你,所以你也没有喜;今天没有伤心的事,所以没有悲哀;今天也没有爱国奖券中了那么高兴,平平淡淡,此心不动。一点都没有喜怒哀乐,喜怒哀乐没有发动的时候,这种情况这种境界叫“中。
?中庸》还阐述了学习程序,并强调“择善而固执之”的勤奋不懈精神。它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是为学必有的过程。它又说:“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 在教育上它所提出的为学程序与顽强的学习精神,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所以。我们在生活中,好好体会《中庸》的思想。并将这种思想融入到我们的工作和学习中去。
刘的读后感篇7
?简爱》这本书写了一个叫简爱的小女孩因父母双亡,最后搬到舅舅家,疼爱她的舅舅也去世了,要不是因为舅舅生前对舅妈说一定要收留她,才把简爱留了下来,但是留了下来却没有改变舅妈对简爱的恨,简爱对舅妈家的人处处忍让,但简爱终于忍不住了,有一次,简爱在窗帘后偷偷看书,结果被。
表哥发现,表哥十分毒手,看到,就是一顿打骂,简爱就跟这个表哥打了起来,要不是舅妈来了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舅妈之后,就让简爱进了一所慈善学校,简爱本来很高兴,可是这所慈善学校条件很差,老师奇葩,比如这节课讲的是厉史,问的问题却是当时的船舶的造船锐和吨税是多少,那么难的题却被一个叫海伦的小姑娘答上来了,结果答上来了还要挨罚,当简爱说是时却说这是正常的,后来一个这慈善学校的投资人来了,他之前去过简爱舅妈家,舅妈说进还是个简爱是个撒谎的坏孩子,投资人就让简爱一直站在这学校上,后来这所学校的苦,被别人发现,那些贵族纷纷来捐钱,就这样子,慈善学校改成了一个特别好的学校,经纪人也没有以前那样的威武了,简爱长大啦,去了一个贵族家当家庭老师,这个宅子十分大,可当每晚上都可以听到神秘的笑声,这个宅子的主人还跟简爱订了婚。
后来才发现那个神秘的笑是,原来就是这所宅子主人的妻子,这所宅子主人早已结过婚,只不过这个妻子已经成了疯子,简爱觉得应该尊重他以前的妻子,就走啦,走之后,简爱遇到他的亲戚,原来他的叔叔是个大富翁,死后要求他的外甥也就是表哥,把所有财产都交给简爱,简爱知道自己还有亲戚很高兴,告诉表哥说财产平分,简爱心里还是放不下那所宅子的主人,于是回来,后来才发现,她走后,他的疯妻子,趁他不注意,把房子给烧了,结果让他搞得有一只手臂断了,疯妻子也死了,简爱决定,既然开了妻子死啊,他们两个就举行了一场,普通的婚礼。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倔强不是一种坏习惯,我们要懂得每一种不好的行为都不一定是一种坏的习惯,这也告诉我们即使是贵族也有惨败的一天,即使是平民有辉煌的一天。我们应该懂得尊重任何一个人,包括那些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中,我们更应该去爱护和关怀。
刘的读后感篇8
?恶意》和《嫌疑人x的献身》《白夜行》《解忧杂货店》并称为东野圭吾的四大杰作。索性趁着周末,把最后一本杰作《恶意》也一并看了。阅读一部好的作品,总会让我震撼,内心久久不能平复。
在网上书店上对这本书的推销就是,看完《恶意》后,你才算真正认识了东野圭吾。诚然如此!当初的《解忧杂货店》给人心灵上的治愈,我已记不清书中的细节,唯独记得那书曾经带给我心灵上的温暖。纵使像《嫌疑人x的献身》和《白夜行》又或者是《祈祷落幕时》,我眼中的东野圭吾,都是那个冷静、逻辑严谨但不失温情的一个人,即使是杀人案件,书中也总会透露出亲情、爱情、友情的温暖,让人感动落泪。但看完《恶意》后会发现,原来东野圭吾也有阿加莎《无人生还》里带给我的那种冷冽到甚至残酷的气质。
东野圭吾说:从某个时期起,推理小说界开始重视动机。作家纷纷开始绞尽脑汁想出令人意外的动机,这种情形至今也没有太大的变化。但只要有动机就会杀人吗?一旦发生命案,一定存在每个人都能接受的动机吗?在思考这些问题时,我想出了《恶意》。
这段话是我买书之前看到的,所以在开始拜读之前,我就知道,这本书不外乎关于杀人动机。我爱看推理小说,虽然看得不多,但也有些自己个人的见解。有些推理小说之所以精彩,在于其缜密的、天衣无缝的作案手法,如《无人生还》、《嫌疑人x的献身》;有的则在于其令人惊讶、震惊的结局和意想不到的凶手,犹如《罗杰疑案》。但有的小说,在开篇你便知道了杀人凶手,但仍有无限的魅力在引导着你停不下来地继续看下去,东野圭吾的小说尤爱如此。
?恶意》在小说开篇第一章便给读者清晰地揭露了杀人凶手,第二章、第三章便告诉了你杀人手法。第四章开始,小说里的刑警加贺开始着力思考动机,这也慢慢开始揭露了小说的主题。在看到小说一半的时候,所有谜底均已揭晓,且各个证据均具有足够的说服力。我脑袋中的那首无声的带有紧张氛围的音乐戛然而止。心里说不出的失望。“原来只是这样”,“亏得还是四大杰作,为什么我觉得只是平平无奇”。类似于这样的想法占满了我的整个身体。
然而,就在带着不抱任何希望,觉得这小说还有什么好继续写下去的念头继续往下读的时候,在看到加贺说的那句“那么野野口修撰写事件手记,应该还有另一个目的”时,我的心咯噔一下,被震撼到了,从之前的颓废一下变为了现在抑制不住的激动。
原来不仅如此!果然不止如此!
在接下来一半的篇幅里,我是心里边暗自拍手叫好边看完的这本书。虽然越往后看越猜到八九不离十(不像有些小说要等到结局才让人恍然大悟),但内心却是越看越佩服东野圭吾这个推理鬼才的构思。
小说封面的这只猫,不得不说是点睛之笔,双重点睛之笔,整篇小说的精髓所在。这只猫,不仅仅是小说的点睛之笔,也是小说里事件手记的点睛之笔。
这本小说用极大的篇幅来讲述加贺是如何一步一步找到杀人凶手的杀人动机,然后又是如何一步一步推翻自己已经建立好的前提,进一步揭示更深一层的杀人动机。但直到最后你会发现,杀人,又何需动机。
东野大叔,膜拜之极!
仅此来纪念自己看完一本杰作后的第一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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