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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漏的读后感篇1
高尔基的“海燕”,那只在乌云和大海之间高傲的飞翔的海燕,那只享受与海燕战斗的快乐,让我思考,于是我写下了他们的感受。
雷声轰隆,暴雨就会哗哗,望着自己窗外进行雨水如注的情景,我翻开了一种高尔基的《海燕》:“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公司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寥寥几笔,勾画出一个恶劣的环境和海燕那面对一切暴风雨已经毫不关心在意的画面,这一历史画面可以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暴风雨之后就要来临了,小海燕老师怎么还不归巢,它想干什么呢?
我读了原来的燕子是一个很勇敢的海鸟,其风暴永远战战兢兢,永远箭飞在海上的“愤怒”。看啊,呻吟海鸥,四处躲藏的企鹅,在逃跑海鸭,它们不能享受战斗的乐趣,只有在写燕子英雄大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短短只有一句话,是那么一个充满学习激情,充满文化信心和力量!掩卷沉思,我不禁思绪变化万千。
如果做作业的时候,一个非常有趣的题目给我一个红灯,我努力地想了很久,想出来的东西出来。钻研自己的权利,谁知道你要多少时间做,我问妈妈,妈妈总是告诉我要为自己着想。我心中的“两全其美”的办法:学生明天去副本。第二天,很多学生都取得了这个问题,在寻找成功的笑脸的照片,我希望我能找到一个地缝钻进去。
“困难对人生来说是作为一种文化精神世界财富,一帆风顺的人往往是浅薄的。”在生活中,我们国家应该进行刻意去寻找解决困难,乐观地面对经济困难,勇敢地挑战更加困难,做暴风雨中的勇敢者。
27漏的读后感篇2
?简。爱》是一本中外的有名小说。我只读了1~16章。这里面主要讲了:简。爱,是一个孤儿,她好心的舅舅把她领回家,可是简的舅舅过了没好久,就去世了。他临终前,把简交给了她的舅妈,可是她的舅妈是一个恶毒的女人,她把简当成一个连狗都不如的女仆,还把简扔到闹鬼的红屋子里去。最后在简的舅妈所说的'“不得不分开”的情况下,被送到劳沃德学校。
其实,劳沃德学校比那里更遭殃,那里吃不饱,住不暖,每天只能吃烧糊了的肥肉,和一点薄薄的燕麦。而且衣服抵御不了寒风,脚背冻肿了,晚上两人睡一张床。
都已经受了这种苦,上天似乎不饶可怜的简,因为她被看成了一个撒谎者。但是,简并没有撒谎,而是被她舅妈扭曲事实
最后简,就在这艰苦的环境里学习,生活…,直到有一天,简去应聘家庭教师,间的生活从此改变
简到了被应聘的地方——桑菲尔德府
那里与一位慈善的太太叫做菲儿菲克斯太太。她的学生叫阿黛勒。这家主人叫罗切斯特先生。
一开始我觉得罗切斯特先生是那样的怪,可是后来我又觉得他是那样的和善。我是通过一次火灾感觉到的:简正在睡觉时,突然听到怪笑声,她悄悄的起床,走到过道,发现有一支蜡烛,又发现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有青烟冒出,简快速的跑过去,发现罗切斯特先生正在睡大觉,床单都有火星,他冷静的将火扑灭,叫醒罗切斯特先生,当时罗切斯特先生是那样的对她亲切真是出乎意料的礼貌啊!
27漏的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三个富翁》这篇文章。
文中讲了三个富翁进城分别用重金买了一件极为贵重的皮袍,回来路上,天气忽然变冷,他们就将皮袍穿在身上。眼看就要下雨,他们只好躲进了破庙。滂沱大雨下个不停,为了回家时不让自己的皮袍淋湿,第一个富翁把皮袍借给第二个富翁,第二个富翁把皮袍借给第三个富翁,第三个富翁把皮袍借给第一个富翁。就这么,三个富翁都这么想:皮袍反正是别人的,淋坏了也没关系。他们穿着借来的皮袍心安理得地冒雨上路了。
真是三个自私的富翁呀!他们都不愿意淋湿自己的新皮袍,而是通过互换皮袍,淋湿他人的皮袍高高兴兴地冒雨赶路。他们自以为占了很大的便宜,其实却是损人不利己,真是可笑!
在学校里,我遇到过这样一个人,感觉很奇怪。这个人买了一把新伞,刚好那天放学时下大雨,她心疼自己的新伞,就向别的人借旧伞用。刚好一位老师有两把雨伞,一把是为自己准备的,一把是为别人准备的——万一有人忘记带雨伞,就可以借去用。这个人也真是的,为了爱惜新伞,有点自私了。这位老师被她蒙在鼓里,本来可以把伞借给没带雨具的学生,现在,假如有学生没带雨伞,就得不到帮助了。这个人的行为就跟三个富翁一样,有点可笑。
自私是人身上的肿瘤,必须摈弃。我们千万别学那三个富翁,我们要堂堂正正地做人,做一个心胸宽广、乐于助人的中国人!
27漏的读后感篇4
今天看完了一篇文章叫《父母必知:决定孩子命运的7个习惯》一个人必须养成一个好习惯:我长大了,从识字的那一大起,爸爸便给我订阅了许多报,我翻开那些书,顿觉发现了一个奇妙美丽的世界,也结识了不少新朋友:白雪公主、尼尔斯……从此,我每天回家首先做的便是看书,慢慢地我养成了看书这个好习惯,因为书不仅给我知识,还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每天晚上,坐在灯光下,看着那一行行铅字,忽然,它们变成了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跳啊,跳啊。多么有趣呀!这难道不是一种享受吗?
读书是一种好习惯,读书会增长知识,使我们了解更多课外知识,了解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每天锻炼也是一种好习惯,
考一所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开拓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为了实现这些梦想,孩子们每天埋头于功课,却忽略了一件重要的事。
这件事,就是“坚持每天锻炼身体”。即每天安排一定的.时间,做一些适合他们的运动,长期坚持,以达到强健体魄、促进心智的效果。
坚持每天锻炼身体,不仅是在培养一个良好的习惯,也是在形成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坚持锻炼身体,使很多人获益匪浅。
生命在于运动。每天锻炼身体,能强身,更能强心。
那么还有哪些哪些是良好习惯呢?学校每周都有一项重点常规养成训练,比如,穿戴整洁,物归原处,学会倾听,认真作业,按时就寝等等,都是我们应该养成的好习惯。只有养成了这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才是真正优秀的学生。
养成一个好习惯对我们很重要,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坚持良好行为,养成良好习惯,争做优秀学生吧。
27漏的读后感篇5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利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好心的老先生收留了他,但是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深。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利弗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利弗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利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利弗的幸运,但奥利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他们都要为了希望而努力。
合上这本书,我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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