鲸的作文读后感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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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是一门语言艺术,通过它我们可以用文字来描绘思想和情感,写作文是一个思考的过程,能够帮助我们更清晰地理解复杂的问题,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鲸的作文读后感优秀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鲸的作文读后感优秀8篇

鲸的作文读后感篇1

这个暑假我看了鲁迅写的《朝花夕拾》,它是鲁迅写的唯一一部回忆录。人们都说鲁迅的文章如匕首,犀利得很,果不其然,书中爱憎分明,把自己的想法表露得淋漓尽致。

初看狗猫鼠,还以为是讲动物的,其实不是。狗猫鼠里十分详细地讲了自己仇猫的原因,这个原因很有趣,竟然是它偷吃了儿时鲁迅饲养起来的可爱的隐鼠,其实隐鼠不是猫吃的,而是他的保姆不小心踩死的,但鲁迅这仇已记下来,不能改变了。

?阿长和真正精彩的在于《父亲的病》,父亲被江湖庸医治死,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文章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管人命的实质。

作者用讽刺的笔调写了庸医误人。以两个“名医”的药引一个比一个独特,表现了某些中医的故作高深,通过他们的相继借故辞去,表明父亲的病一步步恶化。通过家庭的变故表达了对庸医误人的深切的痛恨,在感叹中让人体会人生的伤悲。

总之这本书里倾注了鲁迅的回忆和心血,文章深奥难懂,很多字词都很“奇怪”像骇人(惊骇)、罢(吧)、甚么(什么)这些的,很难理解。虽难理解,但还是推荐这本书,它是中国文学的璀璨的明珠之一,鲁迅也将长活在人们心中。

鲸的作文读后感篇2

?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没有华丽的词语,也没有荡气回肠的气势,但文章的内容却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久久回味。

这篇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小出生于贫困家庭的夏洛蒂三姐妹虽然生活贫苦,却始终没有停止过写作尝试,都希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然而,命运对她们来说是残酷的,先是遭到自己所崇敬的文学前辈的讽刺,后来姐妹三人又自费出版了一本诗集,结果仅卖出了两本!在困难前面,她们并没有低头。姐妹三人经过慎重思考,从写诗改为写小说,争分夺秒,孜孜不倦,最终获得了成功。

读完后,我感慨万分

从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在逆境中,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力和聪明智慧的人,才能拥有精彩的人生。夏洛蒂。勃朗特就好像是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在恶劣的环境中坚强不屈、顽强的生命力伴随着她一起奋斗,一起努力。大树之所以这么高大,是靠辛勤的汗水浇灌出来的。无论你是多么地渺小、不起眼,但只要你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永不放弃的意念,就可以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在成功这条道上,没有平坦的路,只有蜿蜒不平的道,所以说^^。世界上并不存在什么不可能,只要紧要关头不放弃,绝望就会变成希望。

想到这儿,我羞愧了。记得有一次,我做一道数学题目,想了很久也不知道,就放弃在思考了,夏洛蒂面临着生活和精神上的沉重打击,都没有悲观退缩,而我,却被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给压倒了。相比之下,夏洛蒂显得是那么的高大无比,而我,却犹如一粒黄沙般的渺小!

夏洛蒂?勃朗特姐妹虽然第一次失败了,但她们第二次以钢铁般的意志和罕见的精神力硬是成功的走上了文学圣殿。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学习夏洛蒂,学习她那永不言败、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奋发向上的拼搏精神。

鲸的作文读后感篇3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被里面各式各样的昆虫迷住了。他们有的凶残,有的温柔;有的坚强,有的软弱。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昆虫气味的存在。四月刚过,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蟋蟀在田野里歌唱,那动听的歌声使任何人都陶醉,连法布尔也想把春天歌唱家的荣誉给蟋蟀。

蟋蟀为什么能弹出那么动听的歌声呢?别以为蟋蟀的“乐器”有多复杂,其实蟋蟀的乐器很简单,蟋蟀的弓上的一百五十个齿,嵌在翅膀对面的梯级里,使四个发声器同时震动,下面的一对直接摩擦,上面的一对是摆动摩擦的器具它只用其中的四只发生器就能将音乐传到几百米以外的地方,可以想象这声音是如何的洪亮!蟋蟀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法布尔曾经想把蟋蟀的左翅膀盖到右翅膀上,让蟋蟀变成左撇子。可是第二天,法布尔发现这昆虫竟有着坚强的意志,实在不可低估。

蟋蟀它们陪伴着我,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活力。它们从来不诉苦、不悲观,他们对于自己的住所及那把简单的四弦琴都非常满意。

蟋蟀是一个哲学家,它们似乎懂得这个世界的虚无缥缈,并且都能开盲目地疯狂的追求快乐的人扰乱。它们是土地的灵魂,一个活着的微点……最小最小的一粒生命,它们的快乐和痛苦,比无限大的天空更引起我的注意,更让我无比的热爱它们。

?昆虫记》是一部记载着各种昆虫习性的书,是一片雄伟的巨作,真让我爱不释手啊!!!

鲸的作文读后感篇4

毛新华今天妈妈介绍了一本书给我。它就是闻名古今中外的《红楼梦》。它的作者是清代的曹雪芹。

在这本书中,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的主线人物,贾宝玉、林黛玉两人的悲剧贯穿始终。由多情潇洒的宝玉,娇嫩多病的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渐渐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这是一段美好的姻缘,但却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带有黄金锁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的故事。

我认为《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看了它,我还真懂得了不少道理,也时常投入不已。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奢侈,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掌上明珠。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他。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物有点“玩世不恭”的意味。轻佻初中作文网,顽劣,屡教不改,这些词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当然,最后他也在离开黛玉的巨大悲痛中醒悟了过来,一改自己平日任性妄为的作风我倒是喜欢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虽然爱哭,但很却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人是青梅竹马,十分要好。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小女孩,爱好很广泛,读书、画画,弹钢琴、办小报……我也有些爱哭,有时家人说说我的不是,呵!我的“金豆豆”就咕噜噜地滚了一地。不过,这些应该改正,作为现代的孩子,我觉得我们要坚强些,不要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我觉得,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就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能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说明他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里面的人物个个好像就站在我面前,同我说话似的。我要向他学习写作的方法,把写文章的基本功打扎实,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鲸的作文读后感篇5

霍尔顿·考菲尔德同学对自己一段生活经历的自叙。直白粗俗,无所顾忌,顽劣放纵……但这似乎算不得是种叛逆,而是一个真实的诚恳的自我。

讨厌同学阿克莱肮脏粗俗,斯特拉的来塔有钱自恋好色,形形色色的假模假式的人……

他喜欢戴着耀眼的红色鸭舌帽,从前转到后,从后转到前,擅长信口开河,喜欢夸张,喜欢骂骂咧咧的叫嚷他妈的混账和杂种……

喜欢喝威士忌加苏打水,却因为未成年常常换成可口可乐,想做一名悬崖边上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一直想知道中央公园的鸭子在冬天究竟去了哪里……为人放荡不羁,却还是对琴这个姑娘抱有一种纯洁的感情,对聪明可爱的小妹妹菲比充满温情,兄妹情深。

我揣摩这世界过了几十几百年好像一直没有什么改变。亲情、爱情、性、贪婪、自由、虚伪、自负、学校、课程、公园、梦想……

故事很有美国特色,叙述了一段荒诞的美国青年生活,让我联想到前几天读的《晃晃悠悠》差不多是中国版的同样一种的青年的无聊的青春状态。古今中外都是类似的吧,我揣摩。

人只有在想到死的时候才清晰的知道自己最爱最牵挂的人是谁。

书中也提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

这结尾让我容易想起很多人来。

相比较美国文学而言我还是更喜欢欧洲的小说。

读读也好,虽然无甚共鸣,但这就是我对美国学生状态的印象。但诚恳的做自己就好。

摘录:

我看过不少古典作品,象《还乡》之类,很喜爱它们;我也看过不少战争小说和侦探故事,却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可惜这样的书并不多。我倒不在乎打电话给这位伊萨克.迪纳逊。还有林.技德纳,不过db告诉我说他已经死了。就拿毛姆著的《人类的枷锁》说吧。我去年夏天看了这本书。这是本挺不错的书,可你看了以后决不想打电话给毛姆。我说不出道理来。只是象他这样的人,我就是不愿打电话找他。我例宁可打电话找托马斯.哈代。我喜欢那个游苔莎.裴伊。

(如果毛姆还在的话,我倒是很想打电话给他,约他出来在卢森堡公园附近的咖啡馆喝个咖啡什么的……)

我下车进了潘恩车站,头一件事就是进电话间打电话。我很想跟什么人通通话。我把我的手提箱放在电话间门口,以便照看,可我进了里边,一时又想不起跟谁通话。我哥哥db在好莱坞。我的小妹妹菲芘在九点左右就上床了——所以我不能打电话给她。我要是把她叫醒,她倒是不在乎,可问题在于接电话的不会是她,而是我的父母。所以这电话决不能打。接着我想到给琴.迦拉格的母亲挂个电话,打听一下琴的假期什么时候开始,可我又不怎么想打。再说时间也太晚了。我于是想到打电话给那位常常跟我在一起的女朋友萨丽.海斯,因为我知道她已放圣诞假了——她写了封又长又假的信给我,请我在圣诞前夕到她家去帮她修剪圣诞树——可我又怕她母亲来接电话。她母亲认识我母亲,我可以想象到她一接到电话,也就不怕摔断他妈的腿,马上急煎煎打电话去通知我母亲,说我已经到纽约了。再说,我也不怎么想跟老海斯太太通话。她有一次告诉萨丽说我太野。她说我太野,没有生活的目标。我于是又想起打电话给那个我在胡敦中学时的同学卡尔.路斯,可我不怎么喜欢他.所以我在电话间里呆了约莫二十分钟,却没打电话就走了出来,拿起我的手提箱,走向停出租汽车的地道,叫了辆汽车。

(你有没有过这种时候,手里拿着手机,想打给某个或某些人,思来想去却最终没有拨出去,累得满身疲倦……)

接着他和老萨丽开始聊起他们两个都认识的许多熟人来。这是你一辈子从来没听到过的最假模假式的谈话。他们以最快的速度不断想出一些地方来,然后再想出一些住在那地方的人,说出他们的名字。

(哈……经典谈话模式)

等到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我都快要呕出来了。—点不假。接着,等到下一幕戏演完的时候,他们之继续了他们那令人厌烦的混帐谈话,他们不断想出更多的地方,说出住在那地方的更多人的名字。最糟糕的是,那傻瓜蛋有那种假极了的名牌大学声音,就是那种换其疲倦、极其势利的声音。那声音听去简直象个女人。他竟毫不犹豫地来夹三,那杂种。戏演完后,我一时还以为他要坐进混帐的出租汽车跟我们一起走呢,因为他都跟着我们穿过了约莫两条街,不过他还得跟一嘟噜伪君子碰头喝鸡尾酒去,他说。我都想象得出他们怎样全都坐在一个酒吧里,穿着格子衬衫,用那种疲倦的、势利的声音批评着戏、书和女人。他们真让我差点儿笑死,那班家伙。

瞧我说。我想起了这么个主意。我在格林威治村有个熟人咱们可以借他的汽车用一两个星期。他过去跟我在一个学校念书到现在还欠我十块钱没还。咱们可以在明天早上乘汽车到马萨诺塞和见蒙特兜一圈你瞧。那儿的风景美丽极了。一点不假。我越想越兴奋不由得伸手过去握住了老萨丽一只混账的手。我真是个混帐傻瓜蛋。不开玩笑我说。我约莫有一百八十块钱存在银行里。早晨银行一开门我就可以把钱取出来然后我就去向那家伙借汽车。不开玩笑。咱们可以住在林中小屋里直到咱们的钱用完为止。等到钱用完了我可以在哪儿找个工作做咱们可以在溪边什么地方住着。过些日子咱们还可以结婚。

到冬天我可以亲自出去打柴。老天爷我们能过多美好的生活!你看呢?说吧!你看呢?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劳驾啦!

你怎么可以干这样的事呢老萨丽说听她的口气真好象憋着一肚子气。

干吗不可以?干吗不可以?

别冲着我呦喝劳驾啦她说。她这当然是胡说八道因为我压根儿没冲着她呦喝。

你说干吗不可以?干吗不?

因为你不可以就是这么回事。第一咱们两个简直还都是孩子。再说你可曾想过万一你把钱花光了可又找不到工作那时你怎么办?咱们都会话话饿死。这简直是异想天开连一点——一点不是异想天开我能找到工作。别为这担心。你不必为这担心。怎么啦?你是不是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要是不愿意去就说出来好了。

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完全不是这个问题老萨丽说。我开始有点儿恨她了嗯。咱们有的是时间干这一类事——所有这一类事。我是说在你进大学以后以及咱俩真打算结婚的话。咱们有的是好地方可以去。你还只是——不不会的。不会有那么多地方可以去。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说。我心里又沮丧得要命了。

什么?她说。我听不清你的话。一会儿你朝着我呦喝一会儿又——我说不在我进大学以后就不会有什么好地方可以去了。你仔细听着。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们得拿着手提箱之类的玩艺儿乘电梯下楼。我们得打电话给每个人跟他们道别还得从旅馆里寄明信片给他们。我得去坐办公室挣许许多多钱乘出租汽车或者梅迪逊路上的公共汽车去上班看报纸天天打桥牌上电影院看许许多多混帐的短片、广告和新闻片。新闻片我的老天爷。老是什么混帐的赛马啦哪个太大小姐给一健船行下水礼啦还有一只黑猩猩穿着裤子骑混帐的自行车啦。到那时候情况就根本不会一样了。你只是一点不明白我的意思。

也许我不明白!也许你自己也不明白老萨丽说。这时我们都成了冤家对头啦。你看得出跟她好好谈会儿心简直是浪费时间。我真他妈的懊悔自己不该跟她谈起心来。

(正如拉里对未婚妻规划未来的场景,很多时候都有那么一个少年,有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设想,也总有那么一个姑娘,喜欢有保障的现实和更实际的明天。如果有那么个男孩像这样或拉里那个对我勾画起这样的未来,我或许会拉起他高兴地奔向理想,我是说如果有的话,因为我也喜欢做这样的梦。)

姑娘们的问题是,她们要喜欢什么人,不管他是个多下流的杂种,她们总要说他有自卑感,要是她们不喜欢他,那么不管他是个多好的家伙,或者他有多大的自卑感,她们都会说他自高自大。连聪明的姑娘也免不了。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得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相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一个不成熟男子地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我想总有一天,他说,你得找出你想要去的地方。随后你非开步走去不可。不过你最好马上开步走。你决不能再浪费一分钟时间了。尤其是你。

好吧——所有的文孙先生。你一旦经受了所有的文孙先生的考验,你就可以学到越来 越多的知识——那是说,只要你想学,肯学,有耐心学——你就可以学到一些你最最心爱的 知识。其中的一门知识就是,你将发现对人类的行为感到惶惑、恐惧、甚至恶心的,你并不 是第一个。在这方面你倒是一点也不孤独,你知道后一定会觉得兴奋,一定会受到鼓励。历 史上有许许多多人都象你现在这样,在道德上和精神上都有过彷徨的时期。幸而,他们中间 有几个将自己彷徨的经过记录下来了。你可以向他们学习——只要你愿意。正如你有朝一日 如果有什么贡献,别人也可以向你学习。这真是个极妙的轮回安排。而且这不是教育。这是 历史。这是诗。

说到这里他停住了,从酒杯里喝了一大口酒,接着又往下说。嘿,他确确实实在兴头 上。我很高兴自己没打算拦住他什么的。我并不是想告诉你,他说,只有受过教育的 和有学问的人才能够对这世界作出伟大的贡献。这样说当然不对。不过我的确要说,受过教 育的和有学问的人如果有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不幸的是,这样的情况并不多——他们留 给后世的记录比起那般光有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的人来,确实要宝贵得多。他们表达自己的 思想更清楚,他们通常还有热情把自己的思想贯彻到底。而且——最最重要的一点——他们 十有九个要比那种没有学问的思想家谦恭得多。你是不是在听我的话哪?

许多人,特别是他们请来的那个精神分析家,不住地问我明年九月我回学校念书的时候是不是打算好好用功了。在我看来,这话问得真是傻透了。

我是说不到你开始做的时候,你怎么知道自己打算怎样做?回答是,你没法知道。我倒是打算用功来着,可我怎么知道呢?我可以发誓说这话问得很傻。

我真他妈的不知怎么说好。老实说,我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看法。我很抱歉我竟跟这许多人谈起这事。我只知道我很想念我所谈到的每一个人。甚至老斯特拉德莱塔和阿克莱,比方说。我觉得我甚至也想念那个混帐毛里斯哩。说来好笑。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鲸的作文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香草女巫》。一个爱吃香草的女巫,她不仅大胆、可爱、热心,而且还善良、勇敢。她最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因此,她有个好听的名字——香草女巫。

香草女巫是女巫学校的学生,作为女巫学校的学生,她必须按时到校上课。可是学校离她的住处实在是太远了,当我看到香草女巫要在凌晨三点,正是别人好梦方甜的时候,她就得起床,打心里佩服她。想想看,凌晨三点,她要走过一片黑乎乎的路,但由于路实在太远了,她还是总迟到,因此被严肃的金泼罗老师在课上大声批评,被其她女巫们嘲笑。我觉得很不公平,作为一名女巫,她怎么可以没有一把飞天扫帚呢?我以为香草会抱怨,但她并不介意,学习特别认真,后来在蝌蚪龙的帮助下,得到了一把火红的飞天小扫帚。

有了小扫帚的香草女巫终于可以想到哪儿就到哪儿。有一天,香草女巫来到了遥远人间的一所小学校。在那儿,香草女巫利用魔法帮助一位名叫瑞诺的孩子改掉了狂妄自大、爱欺负人的毛病。从这件事上,我懂得了人不能太贪心,要懂得知足,否则,将失去一切。

我喜欢香草女巫,因为她不怕困难、有上进心,还有她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鲸的作文读后感篇7

狼是邪恶代表,它们狡猾、凶残、贪婪、为人所恶,一直受到人们的厌恶、憎恨、鄙弃。它们有尖锐的牙齿,锋利的爪子、强健的体魄、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嗜血的爱好,让人不寒而栗。但,它们也有像人类那样的生死离别、远大抱负,他们也有家庭,也会面临绝境……比如就像书中的紫岚与她的孩子……

紫岚是母狼, 在野外生了五个孩子,运回石洞的途中,死了一个。分别取名: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他想让他孩子,继承她丈夫黑桑未取得狼王宝座的遗愿。于是开始训练黑仔,结果一只黑雕把黑仔叼走了。又开始培养蓝魂儿,结果又被猎人的捕兽夹夹死了。然后只能用双毛去夺得狼王宝座,结果又被狼王击败了。于是,她最后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后代上,为了保住后代的安全,他又将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狼的一生貌似就是这样——要么生,要么死。狼的世界很残酷____两只公狼为了争夺权力,拼个你死我活、没有交流、没有表情、只有胜负!我为狼的行为感到惊叹。文中的黑桑为了称王,每天都是半夜起来找一棵树上拼命的磨练自己的牙,爪。黑桑死后咱又用同样的残酷来训练自己的孩子去咬、去撕、去杀、去抢!狼,从不对自己的孩子心软,他们从不向草原上的其他动物对自己孩子百般宠爱,正是因为这样狼才成为了草原之王。

在狼王梦中,虽然作者没又向我们说明狼的精神,但,我却从字里行间立体会到了狼的伟大的精神。其中他们的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是最最最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因为我们正缺少的就是这样的精神!狼永远都是这样。他们没有鹰爪那样锋利、没有野牛庞大彪悍,就连小老鼠也比他们灵活……可以这么说草原上大的比他们强的太多,小的比他们灵活的也多,他们在草原上可以说不怎么显著。但,为什么那么没什么的狼,为什么却能称得上是草原之王?因为坚持,所以胜利,这是一个道理。坚持下去,其实什么都可以的。

我们人类是高级动物,是地球的统治者,虽然跟狼比,我们比它们聪明太多,我们有思维,但意志上我们不是绝对的。狼就是我们学习的一个榜样,学习他们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任何地点做事,第一原则——坚持!

鲸的作文读后感篇8

看了沈石溪的《狼王梦》,我觉得我的心情很沉重。这是一个狼的一家的故事,狼妈咪叫“紫岚”,狼爹地叫“黑桑”。黑桑有一个当狼王的梦,紫岚也希望他当上狼王,她就是狼后了。可还没等到争夺王位,黑桑就在一次意外中丧命了。

紫岚成了“单亲狼妈”,但她一直记着丈夫的梦想,她把希望寄托在狼宝宝身上。她生了五个小狼崽,分娩的时候遇到大猎狗,天气又很恶劣,真是“破屋偏遭连夜雨,漏船又遇顶头风”,有个小狼崽死掉了,剩下四只,三公一母。

狼妈妈的“超狼训练”非常残酷。她一心培养大儿子黑仔的时候,每一次喂奶都让黑仔先吃饱,再给其他小狼喂,可黑仔还是小狼的时候,就被金雕叼走了。她又把希望放到二儿子蓝魂儿身上,她同样打压双毛和媚媚。当紫岚这个狼妈妈的孩子真是太痛苦了,太不公平了,这个当妈的也太不讲理了吧,如果我可以帮狼崽选择的话,一定不选她当妈妈。虽然她很有能力,把自卑的双毛也训练成了“超狼”,可到了争夺王位的最后一刻,自幼的自卑心又来了,最后被狼王咬死了。

我觉得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很可怜,最可怜的还是媚媚。自小没有感受到母爱,妈妈把所有的爱和食物都给了哥哥们,从来没有重视和关爱她,在这个狼家庭里她是只可有可无的狼。想到这里我心里就愤愤不平,这难道不是“重男轻女”吗?我知道人类中有这样的,狼群中也是这样吗?难道就因为媚媚是母狼不能当狼王,就应该被母亲忽视吗?难道因为是母狼,就应该生活在妈妈的威严、哥哥的阴影下吗?这简直就是太狠了。紫岚也是母狼呀,她也是这样长大的吗?

每个一个妈妈,都对孩子寄予厚望,但像母狼紫岚那样,对孩子期望过大,不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孩子,这样的妈妈不是好妈妈,也不是孩子喜欢的妈妈。虽然母狼紫岚作为妈妈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对孩子很用心培养,但是——结局并不好。

看得我心里好难过,我要去吃个冰淇淋,抚慰下我幼小的受伤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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